我单位委托********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处理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管网提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地点:**省**市**县水口镇十二里半西王村顿丘路东侧,长江**侧;
建设内容:项目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改良型A/A/O (二级处理)+沉淀池+磁混凝澄清池+臭氧活性炭滤池+接触消毒池工艺,建设配套管网6.9km,****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1.5万m3/d。建成后污水处理出水COD、BOD5、氨氮、TP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标准,其余出水指标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
二、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5-****2919
三、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
公司地址:**市****科技园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025-****0708
电子邮件:****@qq.com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本项目公众意见表,反映与本项目建设及其环境影响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反馈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2)本公示自上网之日起保留十个工作日。
(3)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在填写完成后发送至****@qq.com或打印填写后邮寄至如下地址:**市******科技园05栋1011室(****)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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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