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投标人:
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内容如下:
1、本次招标**工程造价调整为:****66085元。(不含渣土、泥浆消纳费含税价****476元,渣土、泥浆消纳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但计入签约合同价)。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条款中最高投标限价调整为“最高投标限价= ****69477元。”
3、原材料品牌表第44项“能耗监控系统参照或相当于南崇华建博、**柏斯顿、和欣、正泰”调整为“能耗监控系统参照或相当于崇华建博、**柏斯顿、和欣、正泰”;第49项“工业一体化硅酸钙复合板”调整为“风管防火措施(岩棉+防火板)”;第54项“电梯”调整为“客梯及货梯”,增加第55项“扶梯,参照或相当于三菱电梯(SHANG HAI MITSUBISHI ELEVATOR)、通力电梯(KONE)、奥的斯(中国)(OTIS)”,原材料品牌表编号做相应调整。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1.补充条款(二)安装工程第(17)条中”及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1.5 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有关说明(二)安装工程第(17)条中”新增如下条款:“(17)智能化室外图纸中的UPVC管为玻璃钢管。(18)智能化机房工程中,材料表装修里面显示承重支架用槽钢,灾害防护里面用角钢,两者冲突均按槽钢计算。(19)信息发布系统LED全彩屏按P1.5计算。(20)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中,材料表中的室内温度自控管理系统为中央空调接口。(21)网络机房、消控室等电位接线以平面图为准。(22)充电桩收费系统的网线以智能化图纸为准。(23)BA系统的管线以系统图中的型号为准。(24)智能化系统的线缆不低于B1级。(25)发电机组按700KW计算。”
“(二)安装工程”中新增2条“(18)本安装工程与二次装修相关的电气、给排水、智能化等工程未计算。(19)智能化工程中的智慧运维BIM综合管理平台,其价格已包含安装调试等一切费用。”
5、原招标公告“3.3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调整为“3.3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资料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6、本工程最终版图纸已重新上传。
7、调整后的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附件资料详见本通知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上述内容作为《**市石塘半****中心(一期)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的补充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及附件有不一致,以本补充内容为准。
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