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东部、西****社区燃气管道及设施智能化改造等3个工程打捆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发改投【2024】217号文、【2024】226号文、【2024】23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县西部建成区燃气管道及设施智能化改造工程:本项目智能化改造调压箱2568台,调压柜70台,阀井286座,增加燃气泄漏监测预警设备1182套等。
2、**县东部建成区燃气管道及设施智能化改造工程:智能化改造场站3座,调压箱1629台,区域调压柜15台,阀井142座,增加燃气泄漏监测预警设备925套等。
3、****社区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程:改造燃气立管26千米,DN20-50庭院燃气管道10千米,改造燃气橡胶软管14千米,加装燃气安全装置8100户及加装燃气泄露监测预警智能感知设备780套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11275.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175.00元,固定费率1.17% 。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修复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3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县群益路一巷3号 | 地址: | **市**县群益路一巷3号 |
联系人: | 颜家乐 | 联系人: | 何法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404500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73****5406 | 联系电话: | 139****0345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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