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项目名称 | **县江心乡黄洲村土地(含荒田)承包经营权拍卖 |
转让底价 | 302.0319万元(3年总价)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9月4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年9月19日 |
竞价时间 | 2024年9月20日10:00至2024年9月20日10:30(延时除外) |
资产概述 | **县江心乡黄洲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面积约1368.49亩(其中含荒田约52亩),流转期限3年,起拍价100.6773万元每年,竞买保证金80万元,履约保证金30万元。特别说明:本次流转土地中的荒田部分,必须按照委托人要求开荒种植,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 1、标的范围、面积及土地地貌以委托人交付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到期前,自行到现场察看标的现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信息,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对标的的任何保证。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并认可了标的地点、范围、面积、土地地貌现状、生产所需的水系、电力设施配套、土地邻里问题及对意向竞买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状况,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人与代理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得人在承包期内不得影响每年的防汛抗旱工作。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16时止(工作时间内: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接受咨询,有意向竞买者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预约看样时间。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9月4日 |
公告期 | 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9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请优先权利人于2024年9月19日16:00前(工作日内)与代理机构联系办理优先权登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权。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项目为承包经营权拍卖;土地流转用途为农作物种植(含稻虾混养),竞得人不得利用流转的土地从事与规定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周边种植树木和苗木;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因生产需要搭建临时性建筑,竞得人应书面申请委托人同意,合同到期后临时建筑由竞得人自行拆除,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赔偿。 2、本次流转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包括机耕路及灌溉水系),若本次流转的土地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承包费、佣金或退租等理由。 3、承包费支付方式:承包费实施先付款后承租的原则,竞得人须在成交后5日内一次性缴清三年的承包费及公告约定的履约保证金。 4、竞得人竞得标的后不得私自转让、分包该土地,一经发现,委托人有权提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流转土地;承包期内实施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委托人不承担竞得人水、电和路等基础设施费用。 5、****政府大面积开发提前收回流转土地,或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有调整的,承包经营权合同自动终止,委托人退还剩余承包费,青苗补偿费参照《**县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执行。承包经营期间,竞得人不得影响每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承包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的,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承包的土地。 6、承包期,流转土地每年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由流转土地的农户所得;稻谷补贴、种粮一次性补贴以实际谁种粮谁受益。 7、荒田由竞得人复垦并进行农作物种植(含稻虾混养),不得继续抛荒,复垦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8、此次流转土地,于2024年10月31日前交付。标的起租日、规则及其他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为准。 9、如因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在双方约定期限三个月后仍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银行****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将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10、若竞买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带来的市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至2024年9月19日17:00止。 2、各竞买人须于该时间前****银行账户或自然人的个人账户汇入****交易中心账户。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汇入,不得由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其他个人代为汇入,保证金以到****交易中心账户的时间为准。意向竞买人由他人账户代汇或超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汇入的保证金,将无法取得竞买资格。意向竞买人因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买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 3、如竞买不成,竞买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意向竞买人携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办理完缴款、签订《**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及相关移交手续,经委托人确认无违约行为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保证金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账号、开户行名称。联系电话:0555-****650)。 4、竞得人须在成交后5日内将三年承包费、履约保证金及拍卖佣金(三年成交总价的百分之二点五)一次性汇入代理机构账户。(户名:****,开户银行:****银行雨**路支行,账号:200********110****00018)。竞得人未按照上述约定付款的,以上款项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2日的,经代理机构催缴后仍不能缴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竞得人根本违约,委托人或代理机构经委托人授权可以解除拍卖成交关系,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委托人****交易中心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作违约处理。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并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委员会****法院提起仲裁、诉讼申请,追究原竞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5、竞得人缴清上述款项后7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
交易方式 | 1、本次采用现场举牌竞价的竞买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竞价会将于2024年9月20日10:00,****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室举行。 3、若报名期限截止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不足2名,在不改变拍卖条件的前提下,采用协议方式进行流转,但协议的价格不得低于起拍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须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企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与。 2、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管理经验。 3、意向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4、意向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处理;竞买保证金****交易中心交由委托人处置。 5、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需提交(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法人到场无需提供) ④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复印件均需自然人签名): ①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特别提示:意向竞买人须对报名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保证!一经发现存在虚报制假行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 | 1、竞买保证金80万元。 2、****银行转账的方式通过本人或本单位账户足额转出竞买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之一,并备注标的名称:**县江心乡黄洲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①户名:****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号:130********26440357 ②户名:****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 账号:179****20531 3、确认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2024年9月20日8时至9时50分,携带交纳保证金凭证****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股确认后加盖财务专用章。 |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 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19日17:00止 |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N****521MF****9896 |
证件类型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 集体经济 |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 无 |
转让方联系人 | 林宏晨 |
联系电话 | 155****0181 |
五、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 **** |
联系人 | 刘旻 |
联系电话 | 158****8893 |
地址 | **省**市**区中央大厦9栋71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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