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康都瓷业有限公司 年产550万m2内墙砖生产线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791527H | 建设单位法人:李金锋 |
孙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办事处中店子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 年产550万m2内墙砖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9-陶瓷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2-C3032-建筑用石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办事处中店子村 |
经度:****325.18 纬度: 345252.2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6-04-25 |
临罗环发〔2016〕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7-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200 |
566 | 运营单位名称:****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311MA7EEDE034 | 竣工时间:2023-11-21 |
2023-11-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3-12-24 |
2024-06-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9983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将原有的土窑改为辊道窑;煤气发生炉改为天然气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550万m2内墙砖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50万m2内墙砖生产线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原料—配料—球磨—浆料除铁及过筛—浆料陈腐—喷干制粉—粉料除铁及过筛—粉料陈腐—压制—素烧前干燥—素烧—施釉—印花—釉烧前干燥—釉烧—磨边—分级检选—包装入库—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配料—球磨—除铁过筛—喷干制粉—粉料陈腐—压制成型—干燥—施釉印花—烧成—磨边抛光—分级检选—包装入库 |
减少干燥次数,素烧前干燥、釉烧前干燥合并为一次干燥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落实各类废气防治措施。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是喷雾干燥塔废气、窑炉废气、压制粉尘、磨边粉尘和配料粉尘。 项目喷雾干燥塔采用SNCR脱硝设施+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级碱法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粉尘、S02、NOx污染物排放浓度必须满足《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2014修改)表5标准。 素烧及釉烧烟气经排气管道收集,经双碱法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粉尘、SO2、NOx污染物排放浓度必领满足《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2014修改)表5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压制粉尘经密闭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台10000m3/h风量的引风机引入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速率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浓度必须满足《**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要求。 磨边粉尘经密闭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台5000m3/h风量的引风机引入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磨边工序外排废气中粉尘排放速率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浓度满足《**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要求。 配料粉尘经密闭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台1000m3/h风量的引风机引入1根15m高排气简排放,配料工序外排废气中粉尘排放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浓度满足《**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是装卸粉尘和粉料过筛粉尘,必须采取硬化地面、密闭堆存、车间强制通风等措施,使粉尘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要求。 (二)确保废水达标排放。项目设备冲洗废水和车间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配料;酚废水、反冲洗废水和循环冷却排污水回用于配制水煤浆;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配料,不得外排。 (三)搞好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球磨机、喂料机、振动筛、压机、磨边设备以及各种泵类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必须采取隔音、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使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铁磁性杂质、滤渣、旋风除尘器收集粉尘、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残次品、炉渣、尘渣、煤焦油和轻油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必须全部做到**回收利用,处置方案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修改单)要求;焦油渣、含酚污泥、废机油、废陶瓷油墨、机修废手套、废抹布、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2013修改单)。 (五)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预警措施及应急预案,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将环境风险降到最低。 (六)总量控制:SO2排放量为16.09t/a,NOx排放量为97.55t/a,各项污染****政府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七)环境监测:按照市、区大气办相关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各有组织排放源设置永久监测孔和监测平台。 (八)项目厂界卫生防护距离50m,煤气站卫生防护距离100m。 | 实际建设情况:喷雾干燥塔废气出口排放的废气,经SNCR脱硝设施(脱硝效率60%)+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60%)+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2级碱法水膜除尘器(除尘效率80%,脱硫效率85%)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外排;窑炉废气经双碱法脱硫后,与干燥塔废气合并,共经SNCR脱硝设施+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二级碱法水膜脱硫除尘器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外排。压制粉尘经密闭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台引风机引入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喂料粉尘经密闭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台引风机引入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淋釉粉尘经密闭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台引风机引入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连续两天的监测结果表明有组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物、氟化物、镉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域标准。 连续两天的监测结果表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设备冲洗废水和车间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配料;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配料,不外排 本项目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了有效的基础减振措施;办公区与生产区独立分开,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工作人员的影响。 连续两天的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铁磁性杂质、滤渣、旋风除尘器收集粉尘、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残次品、废机油、废陶瓷油墨、机修废手套、废抹布以及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陶瓷油墨、机修废手套、废抹布,危废在厂内危险废物暂存仓库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签订处理协议。铁磁性杂质收集后外卖建材企业;滤渣、旋风除尘器收集粉尘、残次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残次品收集后回用于球磨工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处理暂存措施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2013修改单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SO2排放量为10.92t/a,NOX排放量为83.59t/a,符合政府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经现场勘查,企业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各有组织排放源已设置永久监测孔和监测平台。 经现场勘查,煤气站已停止使用。本项目厂区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中店子村边界距离为100m,满足厂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
燃料由煤气改为天然气,不产生酚废水、反冲洗废水和循环冷却排污水;减少废水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政府“退城入园”方案要求,如你公司列入“退城入园”计划,本备案意见有效期截至“退城入园”期限。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未列入“退城入园”计划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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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07.57 | 0 | 0 | 0 | 107.57 | 107.57 | / |
0 | 10.92 | 16.09 | 0 | 0 | 10.92 | 10.92 | / |
0 | 83.59 | 97.55 | 0 | 0 | 83.59 | 83.59 | / |
0 | 4.17 | 0 | 0 | 0 | 4.17 | 4.1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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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SNCR脱硝设施+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级碱法水膜除尘器 |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 SNCR脱硝设施+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级碱法水膜除尘器 | 已监测 | |
2 | 布袋除尘器 |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 | 布袋除尘器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隔声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减振、隔声等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产生的铁磁性杂质、滤渣、旋风除尘器收集粉尘、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残次品、炉渣、尘渣、煤焦油和轻油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必须全部做到**回收利用,处置方案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修改单)要求;焦油渣、含酚污泥、废机油、废陶瓷油墨、机修废手套、废抹布、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2013修改单)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铁磁性杂质、滤渣、旋风除尘器收集粉尘、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残次品、废机油、废陶瓷油墨、机修废手套、废抹布以及生活垃圾。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陶瓷油墨、机修废手套、废抹布,危废在厂内危险废物暂存仓库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签订处理协议。铁磁性杂质收集后外卖建材企业;滤渣、旋风除尘器收集粉尘、残次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残次品收集后回用于球磨工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处理暂存措施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2013修改单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该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环保投资566万元,法人代表冯**,建设地点位于******办事处中店子村北,占地面积约46023m2。建成一座喷雾干燥塔(高度30m;直径8.6m)、一条素烧干燥窑、一条200m×3.5m素烧窑炉(KGG3.5/200)、一条釉烧干燥窑、一条200m×3.5m釉烧窑炉(KGG3.5/200)、一台3.2m两段式煤气发生炉、一座4.2m水煤浆炉等,及其他公用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该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环保投资566万元,法人代表冯**,建设地点位于******办事处中店子村北,占地面积约46023m2。一条两层窑炉及其他公用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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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一)落实各类废气防治措施。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是喷雾干燥塔废气、窑炉废气、压制粉尘、磨边粉尘和配料粉尘。 项目喷雾干燥塔采用SNCR脱硝设施+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级碱法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粉尘、S02、NOx污染物排放浓度必须满足《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2014修改)表5标准。 素烧及釉烧烟气经排气管道收集,经双碱法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粉尘、SO2、NOx污染物排放浓度必领满足《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2014修改)表5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压制粉尘经密闭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台10000m3/h风量的引风机引入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速率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浓度必须满足《**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要求。 磨边粉尘经密闭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台5000m3/h风量的引风机引入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磨边工序外排废气中粉尘排放速率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浓度满足《**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要求。 配料粉尘经密闭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台1000m3/h风量的引风机引入1根15m高排气简排放,配料工序外排废气中粉尘排放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浓度满足《**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是装卸粉尘和粉料过筛粉尘,必须采取硬化地面、密闭堆存、车间强制通风等措施,使粉尘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要求。 (二)确保废水达标排放。项目设备冲洗废水和车间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配料;酚废水、反冲洗废水和循环冷却排污水回用于配制水煤浆;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配料,不得外排。 (三)搞好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球磨机、喂料机、振动筛、压机、磨边设备以及各种泵类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必须采取隔音、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使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铁磁性杂质、滤渣、旋风除尘器收集粉尘、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残次品、炉渣、尘渣、煤焦油和轻油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必须全部做到**回收利用,处置方案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修改单)要求;焦油渣、含酚污泥、废机油、废陶瓷油墨、机修废手套、废抹布、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2013修改单)。 (五)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预警措施及应急预案,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将环境风险降到最低。 (六)总量控制:SO2排放量为16.09t/a,NOx排放量为97.55t/a,各项污染****政府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七)环境监测:按照市、区大气办相关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各有组织排放源设置永久监测孔和监测平台。 (八)项目厂界卫生防护距离50m,煤气站卫生防护距离100m。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一)落实各类废气防治措施。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是喷雾干燥塔废气、窑炉废气、压制粉尘、磨边粉尘和配料粉尘。 项目喷雾干燥塔采用SNCR脱硝设施+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级碱法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粉尘、S02、NOx污染物排放浓度必须满足《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2014修改)表5标准。 素烧及釉烧烟气经排气管道收集,经双碱法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粉尘、SO2、NOx污染物排放浓度必领满足《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2014修改)表5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压制粉尘经密闭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台10000m3/h风量的引风机引入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速率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浓度必须满足《**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要求。 磨边粉尘经密闭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台5000m3/h风量的引风机引入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磨边工序外排废气中粉尘排放速率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浓度满足《**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要求。 配料粉尘经密闭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台1000m3/h风量的引风机引入1根15m高排气简排放,配料工序外排废气中粉尘排放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浓度满足《**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主要是装卸粉尘和粉料过筛粉尘,必须采取硬化地面、密闭堆存、车间强制通风等措施,使粉尘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3要求。 (二)确保废水达标排放。项目设备冲洗废水和车间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配料;酚废水、反冲洗废水和循环冷却排污水回用于配制水煤浆;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配料,不得外排。 (三)搞好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球磨机、喂料机、振动筛、压机、磨边设备以及各种泵类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必须采取隔音、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使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铁磁性杂质、滤渣、旋风除尘器收集粉尘、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残次品、炉渣、尘渣、煤焦油和轻油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必须全部做到**回收利用,处置方案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修改单)要求;焦油渣、含酚污泥、废机油、废陶瓷油墨、机修废手套、废抹布、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2013修改单)。 (五)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预警措施及应急预案,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将环境风险降到最低。 (六)总量控制:SO2排放量为16.09t/a,NOx排放量为97.55t/a,各项污染****政府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七)环境监测:按照市、区大气办相关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各有组织排放源设置永久监测孔和监测平台。 (八)项目厂界卫生防护距离50m,煤气站卫生防护距离100m(煤气站已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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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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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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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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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政府“退城入园”方案要求,如你公司列入“退城入园”计划,本备案意见有效期截至“退城入园”期限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公司未列入“退城入园”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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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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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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