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根据《****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货物和服务快速采购实施细则》,********学院因教学、科研需要,现以上大迅采方式采购造型艺术模型工作空间套件。
1、自2024年1月1日起签署的成交合同需采用采购方提供的统一模板(货物类),合同模板可在报名后响应时在系统内预览,供应商提交响应材料即表明认可采用统一模板并已认真阅读其中的所有条款★★★。
2、所有响应供应商所提交的支撑材料均须加盖红色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公章为黑色复印件、加盖合同专用章等其他印章的均不予认可),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3、如货物生产商与响应供应商不一致的,响应佐证材料可仅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且保障售后服务能力。不得仅加盖生产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并视为无效响应,可同时加盖生产商与响应供应商公章。
4、所有响应供应商如对于已发布的迅采公告中的技术参数、服务需求、公告附件中的内容有疑问的,请在响应前联系采购需求联系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如成交供应商因未联系采购需求人导致对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误解而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保质保量交付或完成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究责任并要求支付赔偿金。(适用于除家具以外的货物类与服务类项目)
5、由于家具类项目较为特殊、如本项目为家具类项目,响应供应商原则上应当在响应前主动联系采购需求联系人,充分了解项目相关需求,必要时采购需求联系人可要求潜在供应商在响应前现场实地踏勘或测量等。如成交供应商因未联系采购需求人导致对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误解而未能在指定期限内保质保量交付并完**装验收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究责任并要求支付赔偿金。(适用于家具类项目)
6、如本迅采项目需求文件中提到公告附件的,供应商需要先在采购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并报名本项目后,可在本项目的响应界面查询并下载其公告附件。
7、若本项目需要采购的是仪器设备的,供应商所提交的仪器设备清单中不得****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商品,若有则整单将视为无效响应,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
8、若本项目需要采购的是仪器设备的,所采购的仪器设备均为国产设备,无进口设备。如供应商提交响应的仪器设备包含有进口设备的,视为无效响应,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无论该设备现在何处,****海关清关结算的均判定为进口设备)。
9、供应商所有提交的响应材料均须为中文文件,若原为外文说明书等佐证材料的,供应商需要同时附上中文翻译件。如供应商仅提交外文响应文件的,该指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10、供应商所有提交的响应文件落款日期均需要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否则整单将视为无效响应,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情节严重的将被认定为提前泄露项目信息并严肃处理。(若本项目非第一次公告的,响应文件落款日期以本公告为准,不得直接使用往期落款日期的响应文件)。
11、供应商响应时的响应操作、响应说明、加盖公章的附件证明须保持完全一致。
12、本项目若由采购代理机构承办的,项目服务费需要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计费依据与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信息详见本公告下方内容。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造型艺术模型工作空间套件 | 用于造型艺术模型工作空间套件。再剖开片带锯机、中央集尘器及联动管道控制系统、砂盘砂带机(带移动工作底座)、落地砂轴机、智能落地台钻、曲线带锯机、智能木工车床、数显测距精密切割锯、重型木制工作台、手工工具基站(2套)、夹具套装及夹具挂架、工业真空联动吸尘器(3台)、干湿两用式大吸力吸尘器(2台)、设备安装及供电缆线安装。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 450000 | 1 | 套 | 450000 |
中央集尘器及联动管道控制系统 | 是 | 核心指标 | 中央集尘器及联动管道控制系统,1台。 电机功率≥3kw; 电机控制方式:变频器控制,基于智能变频控制技术,实现对电机转速的控制与风量的控制。有可视化面板实现对主机工作状态的监控,监控电机状态、工作电流、工作电压、散热状况等;控制模式:须外置基本操作面板,可显示机器运行状态和故障预警显示;风机转速范围不小于2400-4200rpm可调;最大流量≥2800立方米/小时;最大静压力≥4800Pa;过滤等级与过滤效率:须配置MERV17级滤网(对等H13(HEPA),过滤有效率>99.97%,可过滤掉0.3μm微米以上的污染物微尘; 含尘空气排放浓度≯0.05mg/m3 滤芯材质须为PTFE(聚四氟乙烯)涂层材质热覆膜; 滤芯须确保滤材总过滤面积≥20㎡;数量不少于2支。 滤芯应具有脉冲清理功能; 须配置滤网堵塞预警; 须配置灰斗满尘报警; 集尘箱容积应≥190L;须配置油水分离系统,包括油水分离器和泄水阀。在大于0.8MPa压缩空气气源接入后,能有效实现对压缩空气中的水进行抑制和分离工作; 集尘器须配置与工作主机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具备联动无源控制器接口端,当工作主机接入该端口时,工作主机启动,集尘器同步启停。 吸尘口直径≥160mm;管道材料为镀锌防静电风管。 系统中含有的设备不少于:7个联动控制阀,1个空气压缩机,1个油水分离器,7个联动控制器,1个集尘控制器。须现场完成该集尘器部署,集尘器应和其他兼容设施进行联机并具有其他设备进行联机控制的能力。并安装连接管道系统,形成中央式联动集尘工作机制。 (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砂盘砂带机、落地落地砂轴机、曲线带锯机 | 是 | 核心指标 | 砂盘砂带机,1台:砂盘直径≥230mm;盘面倾斜:45度;盘片速度≥1400RPM;工作台尺寸不小于(长*宽):300x190mm ;砂带尺寸范围不小于(长*宽):1220x150mm; 砂带速度≥10米/秒; 砂带工作台倾斜≥45度; 集尘口直径:≥100mm; 砂带工作台尺寸不小于280x140mm ;工作站须可移动和固定落地。落地砂轴机,1台:电机功率≥730W; 电机类型:全封闭感应电机; 工作台尺寸≥610 x 610 mm; 工作台倾斜角度应包含0-45°; 砂轴转速≥1700 rpm; 砂轴振荡次数≥70次 /分; 砂轴振荡行程≥35mm; 砂轴套筒数量不少于10支;砂轴套筒直径应能覆盖1/4", 3/8", 1/2", 3/4", 1" ,2", 5/8", 1-1/2", 3",4"; 最大工件高不小于160 mm; 集尘口直径≥100 mm。曲线带锯机,2台:功率≥550W,全封闭感应电机; 最大切宽不小于330mm; 最大切高不小于150mm; 锯条长不小于2300mm, 锯条转速两档可调 700/1050 mpm; 台面应在0-45°可倾斜角度;须配置照明灯; 须配置上下飞轮开门断电功能; 本条目所列设备(砂盘砂带机、落地落地砂轴机、曲线带锯机)电源必须接入中央除尘系统中控, 实现设备和除尘主机的自动同步停启,管路风阀自动开启/关闭。安装包含接入中央除尘所必须的所有配件。 (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智能木工车床 | 是 | 核心指标 | 智能木工车床:1台。 电机功率≥1.8KW 车床回转直径≥450mm; 可扩展最大回转直径≥850mm;中心距≥600mm; ****中心高度≥228mm; 主轴箱应为滑动式; 主轴旋转角度:360°; 主轴快速定位销角度应满足六种角度可选,分别为-45°、0°、22.5°、45°、90°、180°; 自定义转速设定方式:可编程速度设定; 可调速度范围100rpm—4,000rpm, 应有屏幕显示速度; 启动速度模式支持渐升式; 可自定义调试档级:三挡,分为小直径模式:快速上升到设定的速度;正常模式:中等速度渐增-适用于大多数车旋情况;重载模式:缓慢上升至设定速度-适用于大型、重型或不平衡工件。 须具备干燥模式:干燥模式转速≤50rpm; 床身机支腿:精铸铁质; 刀具架柱直径≥25mm;刀具架长度≥250mm;床身工具置物架长度≥300mm; 支持正转/反转; 该智能数字车床须配置智能计算机控制系统并具备以下功能:软件控制直驱电机的转子峰值功率为1.8KW,确保在低转速下具有高扭矩功率,其速度范围可即时调整,从100rpm到4,000rpm;LCD对话菜单中设置速度图表;系统具备错误诊断功能:通过屏幕错误显示的方式,诊断操作过程中的错误或者不合理的操作; 系统带有卡刀、振动感知功能,使用者卡刀后,卡刀传感器模式启动,通过感测-启动-关闭车床;当车床负载过重或者工件不规则产生振动时,触发振动传感器启动,通过感测-启动-关闭车床; 该车床须具备授权使用控制功能,通过设定PIN码,管理车床使用者使用权限 须支持车床落地水平调节,采用超大地脚可调; 总体尺寸不小于1100mm x 500mm x 700mm ;整机重量≥240Kg。 附件应至少包括通孔击打杆、300mm刀架、重型2MT活动顶针、2MT固定顶针、有线可调式数显控制器、电源线。 须配传统车刀一套,可转位硬质合金车刀一套 须配SN2套装卡盘一套 须配车刀砂轮水磨机一台。 (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再剖开片带锯机及数显测距精密切割锯 | 是 | 核心指标 | 飞轮直径≥350mm; 切割宽度≥300mm; 锯切高度≥300mm; 锯条长度≥3300mm; 切割速度≥3100SFPM; 锯条宽度范围:3-25mm; 台面尺寸范围不小于(长x宽):400mmx540mm; 台面倾斜角度:-5° to +45°; 台面高度≥850mm; 电机功率≥1.5KW,电机须为全封闭感应电机; 须配置纵切可移动安全引导器1只,该引导器止回弹板材不会伤害锯条或被切割材料,且能有效吸能并防止破碎料反弹; 安装技术要求: 设备电源必须接入中央除尘系统中控, 实现设备和除尘主机的自动同步停启,管路风阀自动开启/关闭。应包含接入中央除尘所必须的所有配件。 数显测距精密切割锯,1台:功率≥1600W;空转引擎转速覆盖1400-3400转/每分钟;锯片直径不小于260mm;切割深度90°/90°不小于300x85mm ;45度和90度角的切割深度不小于215/88mm;特殊切割深度90°/90°不小于60x120mm;边缘型材斜角切割 45°/90°不小于168mm;切割深度45°/45°(左)不小于210x50mm ;锯片倾斜角度≥45°;机头倾斜角度不小于60°;带锯片角度微调,双轨激光标记锯切位置;须配左侧**支架, 支架长度伸缩范围不小于2400mm;基座为孔板折叠操作台, 台面尺寸不小于800 x 550 mm,最大负重不小于120 kg, 须设置高精度磁栅数显测距限位器:用做斜切锯的切割距离精确测量及切割挡块,限位器具有切割栏上任意点归零功能;显示精度至少包括1mm/0.1mm/0.01mm/0.005mm; (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手工工具基站 | 是 | 核心指标 | 手工工具基站,2台。 手工工具基站应至少包含可移动式多功能台(内置柜体)、精细木工电动工具套装、手工具套装组成。 可移动式多功能台:应为钢木结构 基座为≥φ70mm钢管和≥30*60mm方管焊接; 基站内放置细木工电动工具,1套,至少包含: 充电式电钻(1件):电池电压10.8V,不少于两个充电电池,一个充电器,带工具箱;修边机,1件。铣刀直径 (mm): ≥20,最大铣切深度不低于垂直9mm,最大铣切深度水平5mm,最大铣削宽度14mm,具有集尘接口,配8mm夹头, 修边铣刀至少支持D19*16mm, 相应集尘罩, 装配工具 ;多米诺开槽机,1件。用于控制铣切深度的限深器:至少包含12, 15, 20, 25, 28 mm,最大铣削深度≥28 mm,多米诺槽口刀直径至少包含:4, 5, 6, 8, 10 mm,铣削高度调整:5-30 mm,斜角铣切:0-90 °; 圆形偏转振动磨机,1件。功率350W,最大转速不小于10000rpm,磨盘尺寸不小于150mm;。方形磨机,1件。功率250W,转速包含5000-10000rpm可调;噪音不大于71db;磨盘尺寸不小于75*195mm。 起子机数量,2件。螺栓直径:M4-M12;最大扭矩不小于100牛米;空载转速不小于2200转/分;冲击频率不小于3000转/分)。 多功能电钻钻头套装,1套。至少含12个长款螺丝刀头PZ/PH/TX;25mm螺丝刀头, 共50件,工具箱包装。 基站内放置5套细木工手工具,每套至少包含: 量具5件(直角尺1把,角度尺1把,30cm不锈钢直尺1把,3.5m卷尺1把,双刃划线器1把), 锤子1把(大木棰1把),木锉15件,专用帆布包装袋装。 手锯4件; 木工凿1套(至少4把);手刨2把;护目镜10件;防护耳罩3件。手工具须上墙挂载展示,挂板不小于1800mmX6000mm,挂载物具有快速承载结构须配置挂钩、带凹槽实木挂载块若干。(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智能落地台钻 | 是 | 非核心指标 | 智能落地台钻,1台。电机类型:高扭矩电机,电子变速,智能直驱(无皮带轮、皮带);功率≥1.5KW,须带有加工深度预设LED界面,可人工设置孔加工深度;可设置加工软启动,回位反转等加工辅助预设功能。 主轴转速:不小于3000rpm; 主轴到台面的距离应至少满足≥550mm可调;主轴到基座的距离≥1m;主轴行程≥150mm;工作台面尺寸范围≥400mm*400mm;台面倾斜角度应至少达到正负45°;台面可360度旋转;机座尺寸不小于560mm x 440mm 夹头尺寸应能覆盖≥15mm。 (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重型木制工作台、夹具套装及夹具挂架及模型制品陈列架 | 是 | 非核心指标 | 重型木制工作台,1台。桌面尺寸≥1600X680mm,厚度≥80mm,榉木拼接,端部穿带燕尾榫结构,防止端部开裂变形。 桌腿与横撑均为≥80*80mm的榉木方料,半透榫连接。 桌面侧边与端面各装有1个木工专用夹持台钳。台钳本体为优质冷钢折弯,≥50*30mm方管,丝杆套件焊接而成,整体喷塑处理,钢材和方管厚度≥3mm。 台钳侧边有调节螺栓,可调节台钳夹持顺滑度。台钳尺寸:≥450*380*60mm。最大夹持厚度:0-150mm。 操作台内置四组抽屉,材质榉木。 夹具套装及夹具挂架,1套,至少包含:平行夹,夹持距离≥600mm,4支; 平行夹,夹持距离≥1500mm,4支; 重型F夹,夹持距离≥900mm,12支; 重型F夹,夹持距离≥600mm,12支; 轻型F夹,夹持范围≥300mm,12支; 轻型F夹,夹持范围≥150mm,12支; 重型黑色快速夹,夹持范围0-600mm,12支;中型快速夹,夹持距离≥300mm,12支; 迷你快速夹,夹持范围≥200mm,12支; 单柄直角夹,4支; 可调相框夹,4支; 布带夹1225,4支; C字夹夹持距离≥100mm,6支;C字夹夹持距离≥150mm,6支。须完成部分夹具上墙挂载,配置一定数量的墙基挂架,墙基挂架须设置背景板,背景板位海洋板,规格≥1800mm*1200mm,2组;须配置移动夹具小车,2组。模型制品陈列架:2500mm*2800mm*800mm,3组、3000mm*2800mm*800mm,3组。 (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移动除尘装置 | 是 | 非核心指标 | 工业真空联动吸尘器,3件。 电机功率≥1200W; 最大气流≥4500 升/分; 最大真空度≥250 mbar; 噪音等级不大于60dB(A); 容积≥40L; 过滤芯表面积≥0.5 ㎡,须可更换; 须配置过滤芯自动清洁功能(AFC),可设置每15秒自动清洁过滤芯一次。且具备自动清洁模式。 须配置自动运行功能,当其他电动机器启动时,该集尘器会自动开启并运行; 集尘连接软管长度≥4米; 自带电源线长度≥7.5米。干湿两用式大吸力吸尘器,2台。 空气流量≥60L/s; 真空度≥ 25Kpa; 灰斗容器容量≥35升; 容器材料:不锈钢; 过滤层级≥5层过滤; 干湿功能:支撑吸湿过滤; 功率≥1800W; 转速≥15000转/分; 电缆长度≥5米; 集尘软管长度≥3米。 (供应商响应时需要提供对应技术参数公开发布的印刷材料或宣传资料或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予以佐证,响应时直接复制需求说明文字作为响应材料的,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
设备缆线线管及安装 | 是 | 非核心指标 | 供应商应提供以上所有设备正常工作所配套的供电缆线、通风管道等附件设施,并在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装调试。 (供应商响应时需提供相关承诺函)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是 | 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信用中国证明 | 是 | 信用信息报告日期最早应为本项目迅采公告发布之日(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同类业绩 | 是 | 供应商需提供自2020年1月起至今的同类货物的销售合同,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销售货物名称、签订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同类业绩合同供应商需分列填报上传,合并文件填报或集中填报在同一格子内的算1份业绩。 | |
培训计划 | 是 | 到货后30天内供应商提供面向不少于10人、不低于5小时的现场培训指导,供应商响应时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 | |
质保期 | 是 | 自到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最低要求质保期3年。 | 3年4年5年及以上 |
付款方式 | 是 | 合同签订后支付50%,货到学校,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支付50% | |
交货期 | 是 | 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货。 |
1、质量标准和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成交供应商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采购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2、包装要求
成交供应商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3、验收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日内提出。
采购方可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
(1)采购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采购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采购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
4、质量保证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5、履约延误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如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采购方有权没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成交供应商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6、误期赔偿
除合同不可抗力部分的规定外,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7、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四、汇款信息与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汇款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银行(人民币):****银行****路支行
账号(人民币):033********046533
户名:****
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成交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直接向代理机构支付。
2)成交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为基础,再以63.71折计取(不低于250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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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