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麻江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施工(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黔东南州**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施工(二次)****改革局以**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405-522635-04-05-442391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政府投资,****政府投资****0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县**镇翁保村 。 | ||||||||||||||
2.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3500****处理厂房及采购污水处理终端设备(含集水池相关设备、初沉池PAM(-)加药装置相关设备、调节池罗茨风机相关设备、UASB反应器等),日处理污水2000立方米。 | ||||||||||||||
2.3 合同估算价:****0000元。 | ||||||||||||||
2.4 计划工期:180天 。 | ||||||||||||||
2.5 标段划分:黔东南州**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工程(一标段)施工(二次)。 | ||||||||||||||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5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9月25日 09时10分,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5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地址:**县 电话:0855-****405 本次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价格):****0000.00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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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4日 |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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