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杏林堂中医门诊有限公司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9-04
项目名称 | ****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直辖市**县芦台镇文化路22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58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跃兵 |
联系人 | 何玉金 | 联系电话 | 158****0324 |
项目投资(万元) | 3 | 环保投资(万元) | 1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0-09-30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 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市**区芦台镇文化路22号商业用房内,总建筑面积580㎡,****门诊部,不接纳收治传染病人,不设置床位,目前开设有中医内科、化验室、中医治疗室等,其中中医科主要进行针灸推拿、拔罐、煎药等。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煎药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取安装通风换气设备措施后通过引风机引入5米高的排风筒排放至楼顶 其他措施: 排放浓度小于{{恶臭污染 物控制标准}}(DB12/- 059- 95),不会对周围环 境产生影响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门诊患者和工作人员生活 废水采取臭氧消毒 过滤措施后通过市政污****处理厂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在煎药室设有中药煎药采取煎药后对煎药设备进行清洗措施后通过市政污****处理厂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医疗废物经收集后存放于医疗垃圾暂存处贮存,****社区进行统一处理,药渣定期交由环保部门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交由环保部门及时清运。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项目采用低噪音设备,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位于**市**区文化路22号商业用房内,项目运营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 ||
承诺:**** 张跃兵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跃兵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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