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省**县什罗、加茂、六桥等三处堆砂点存量河砂分别转让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8月21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9月4日 |
标的简况 |
标的坐落 | **县保城镇什小村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m3) | 挂牌单价 (元/m3)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1 | 什罗堆砂点存量河砂转让 | 1531 | 150 | 5 |
2 | 加茂堆砂点存量河砂转让 | 5200 | 150 | 10 |
3 | 六桥堆砂点存量河砂转让资产包1 | 12000 | 150 | 15 |
4 | 六桥堆砂点存量河砂转让资产包2 | 12000 | 150 | 15 |
标的情况 | 本次转让的河砂为**县河道疏浚工程项目道突河段、加茂毛林河段、石硐打南河段等三项工程河道疏浚清淤河砂,经过洗筛,现分别堆放在**县什罗、加茂、六桥三处。标的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特别告知 | 1、河砂按现状分别转让,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若实际结算数量与公告披露的数量不符,则转让价款由转让方按实际结算数量多退少补。 2、河砂转让价款相关发票由保亭黎族苗****事务中心开具,交易服务****交易所开具。 3、受让方销售河砂须优先满足**县区域内的河砂需求后,方可向其他县市销售。 4、竞买前,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本次转让的河砂,特别提醒,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的河砂现状已确认,受让方确认转让方转让的河砂质量完全符合受让方需求,对转让方转让的河砂质量无任何异议,不会就河砂质量提出任何有异议或以其他理由否定河砂质量,并提出权利要求。 |
评估情况 | 评估单价 | 165元/ m3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1月16日 |
评估机构 | 中呈(**)房地产****公司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关于审定《**县六桥、什罗、加茂三处堆砂点存量河砂转让方案》的批复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保亭黎族苗族自****管理委员会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自然人报名的:******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提供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的 “失信执行人名单”网站截图。 (2)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报名的:须提供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截图和提供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网站截图(截图须体现出查询时间为公开转让公告发布之后)。 2、提货方式由受让方到存量河砂存放点自提,转移时装卸及运输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须在支付全部价款后30日内完成河砂转移工作。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签订《购销合同》后,受让方须在3日内另缴纳履约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标的1履约保证金为2万元,标的2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标的3和标的4的履约保证金均为10万元。 2、其他未尽事宜均按《购销合同》约定执行。 3、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
标的交割 | 按《购销合同》约定办理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报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4日17:00。成交后,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成交后,受让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交易所指定账户。 ****交易所指定账户: 户名: ****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 ****银行****分行 账号: 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意向竞买方参加竞价,由该意向竞买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即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竞买人的,该竞买人必须出价,否则视为违约)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县保城镇什小村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4日17:00止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9月4日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交易所网站(www.****.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信息截图;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信息截图;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法人私章或法人签名(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名摁手印(自然人)。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购销合同》的; (6)未按照《购销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
服务费 | 交易服务费按总成交价的5%计算,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2.5%,实际结算数量与提货量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
竞价安排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什罗堆砂点存量河砂转让 | 2024年8月21日9:00 | 2024年9月5日9:30 | 0.5元 | 120秒 |
2 | 加茂堆砂点存量河砂转让 | 2024年8月 21日9:00 | 2024年9月5日9:45 | 0.5元 | 120秒 |
3 | 六桥堆砂点存量河砂转让资产包1 | 2024年8月 21日9:00 | 2024年9月5日10:00 | 0.5元 | 120秒 |
4 | 六桥堆砂点存量河砂转让资产包2 | 2024年8月 21日9:00 | 2024年9月5日10:15 | 0.5元 | 120秒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购销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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