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标识标牌及宣传物料(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8-26,更正为:2024-09-06。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09 10:30:00,更正为:2024-09-20 10: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9-09 10:30:00,更正为:2024-09-20 10:30:00。
《招标文件》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中“履约能力”2、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中,具有设计类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的,每提供1人得1.5分,最多可得4.5分(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变更为:2、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中,具有设计类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的,每提供1人得1.5分,具有设计类相关专业本科(不含)以下教育经历的,每提供1人得0.5分,本项最多得4.5分(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科(不含)以下教育经历提供具有设计类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4日
1、计划号:510********200043910[2024]06784;2、品目编码及名称:C****0000广告宣传服务;3、监督单位:****财政厅,联系电话:028-****3190。4、本项目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标识标牌及宣传物料制作服务项目(二次)。
名称:****
地址:**市**区宝光大道278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028-****6299
名称:****
地址:**市**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方式:何女士;028-****6608、****5511、****5522-8817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28-****6608、****5511、****5522-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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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