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迎驾厂集镇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停车场、****园区域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镇迎驾厂集镇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停车场、****园区域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镇迎驾厂集镇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停车场、****园区域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 | **** | |||||||
最高限价 | ****550.53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省**市**县**镇中兴南路3号 联系方式:0564-****29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3日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9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根据招标公告第十一项第1条要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审查不通过。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第5条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非本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审查不通过。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县街山镇**北路东大街特色街区20栋三楼 | |||||||
投标报价(元) | ****108.23元 | |||||||
项目经理 | 俞俊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234****17315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周垚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经济开发区****社区) | |||||||
投标报价(元) | ****900.79元 | |||||||
项目经理 | 伍旭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234****14170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舒启田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9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六****花园北路阳光 丽景小区9栋106室 | |||||||
投标报价(元) | ****762.91元 | |||||||
项目经理 | 刘菊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
皖234****07060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王家兵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 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 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9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 地址:**县诸佛庵西路106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564-****032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委员会(**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委员会(**县****管理局)。 地址:****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057。 3、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委员会(**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委员会(**县****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委员会(**县****管理局)。 地址:****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0564-****057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