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新集团经营性资产装修改造工程—秀洲高新区职工之家1号楼、2号楼装修项目
2024****集团经营性资产装修改造工程—**高新区职工之家1号楼、2号楼装修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4 年 高 新 集 团 经 营 性 资 产 装 修 改 造 工 程 —秀 洲 高 新 区 职 工 之 家 1 号 楼 、 2 号 楼 装 修 项 目 已 由 嘉 兴 市 秀 洲 区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2405-330411-04-01-716463 号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自 筹 资 金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嘉 兴 市 秀 洲 新 区 开 发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嘉 兴 市 秀 洲 新 区 开 发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嘉 兴 市 中 诚 建 设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2024 年 高 新 集 团 经 营 性 资 产 装 修 改 造 工 程 —秀 洲 高 新 区 职 工 之 家 1 号 楼 、 2 号 楼 装 修 项 目 ( 标 段 名 称 ) 的 施 工 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 目 概 况 : 本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约 1305.3100 万 元 , 工 程 概 算 约 1142.67 万 元 , 其 中 建 安 工 程 造 价 约 896.7481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本 项 目 装 修 面 积 约 9600 平 方 米 , 主 要 对 职 工 之 家 1 号 楼 、 2 号 楼共计 138 套公寓进行装修 ,建设地点: **高新区职工之家 1 号楼、2 号楼 。 2.2 招 标 范 围 : 秀 洲 高 新 区 职 工 之 家 1 号 楼 二 层 - 十 三 层 、 2 号 楼 二 层 - 十 二 层 共 138 套 公 寓 室 内 装 饰 装 修 、 水 电 安 装 、 暖 通 空 调 等 工 程 施 工 ( 具 体 详 见 工 程 量 清 单 及 施 工 图 纸 ) , 招 标 标 准 预 算 价 约 896.7481 万元 。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2.6.2 本 标 段 联 合 体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中 中 小 企 业 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40%)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3.2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 自 2021-01-01 以 来 □ 承 接 过 √ 完 成 过 单 个 项 目 中 标 金 额 在 4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房 建 类 装 修 装 饰 工 程 施 工 ( 含 装 修 装 饰 工 程 总 承 包 ( EPC ) ) 业 绩 。 评 标 时 , 投 标 文 件 中 须 同 时 提 供 以 下 ① 、 ② 、 ③ 项 材 料 , 缺 一 不 予 认 可 ; 时 间 以 竣 工 验 收 证 明 材 料 中 载 明 的 竣 工 验 收 时 间 为 准 。 具 体 ① 、 ② 、 ③ 项 材 料 要 求 如 下 : ① 要 求 提 供 盖 有 各 级 招 投 标 管 理 部 门 、 或 县 级 及 以 上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 或 各 级 政 府 采 购 部 门 公 章 或 备 案 专 用 章 的 中 标 通 知 书 ( 若 中 标 通 知 书 无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核 备 , 则 提 供 中 标 通 知 书 的 同 时 提 供 该 项 目 在 政 府 平 台 ( 或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以 招 标 方 式 发 布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或 中 标 ( 成 交 ) 结 果 公 告 的 网 页 打 印 件 ( 截 图 并 附 上 网 址 ( 第 三 方 网 站 不 予 认 可 ) ) ; 或 提 供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或 县 ( 区 ) 及 以 上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出 具 的 备 案 证 明 ; 或 提 供 清 晰 可 辨 的 施 工 许 可 证 扫 描 件 ( 或 省 级 及 以 上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系 统 备 案 截 图 , 若 施 工 许 可 证 ( 或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系 统 备 案 截 图 ) 中 无 法 体 现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施 工 单 位 的 , 则 须 同 时 提 供 项 目 所 在 地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的 证 明 加 以 佐 证 ) ) , 上 述 材 料 需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 ; ② 合 同 扫 描 件 ( 或 清 晰 可 辨 的 复 印 件 ) ; ③ 竣 工 验 收 证 明 材 料 ( 指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 或 竣 工 验 收 备 案 表 、 或 竣 工 验 收 记 录 、 或 竣 工 验 收 证 明 书 ) 。 注 : 若 上 述 ① 、 ② 、 ③ 项 材 料 中 均 无 法 体 现 项 目 类 型 、 金 额 内 容 的 , 可 另 行 提 供 该 项 目 所 在 地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出 具 的证明加以佐证 业绩; √ 3.5 投 标 人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http : //www.****.cn ) 和 “ 信 用 中 国 ( 浙 江 ) ” 网 站 ( http://credit.****.cn ) 列 入 严 重 失 信 主 体 名 单 ( 本 条 款 可 以 提 供 网 页 截 图 , 也 可 不 提 供网页截图,若不提供网页截图仅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相应承诺即可)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建 筑 工 程 二 级 及 以 上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 职 称 : / ) , √ 同 时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造 师 电 子 注 册 证 书 的 通 知 》 建 办 市 〔 2021 〕 40 号 文 件 的 规 定 ( 即 提 供 的 电 子 证 书 具 有 本 人 手 写 签 名,且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证书) 。 (三)其他: 3.10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黑 名 单 记 录 、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记 录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的 信 息 为 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列 入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名 单 ( 有 效 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 嘉 兴 ) ( 网 址 http://ggzy.****.cn/ZL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行政监督部门: **市**区****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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