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市玉东新区金榜苑建设项目配电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
建设地点:**市玉东新区名榜路与祥和路交叉口南侧
建设规模:**市玉东新区金榜苑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0991.16㎡(31.49亩),其中规划用地总红线面积16347.78㎡(24.52亩),规划道路用地面积4643.38㎡(6.97亩),总建筑面积54366.56㎡。地上建筑面积44553.67㎡,地下室建筑面积9812.89㎡;包含3栋高层住宅(1栋25F,1栋28F,1栋32F),配套商业街(2F),地下室1层。(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合同估算价:****669.14元
招标范围:1、电源线路:**站10KV教育路IV线教育东路4号开闭所915开关接电至**金榜苑小区开闭所,**金榜苑小区开闭所至各配电房高低压配电柜电缆头止。
2、公共用电变压器部分从配电房公共专变高压柜高压入线开关入线端处始至低压柜低压出线开关出线端处止,商业用电变压器部分从配电房商业专变高压柜高压入线开关入线端处始至配电房商业专变低压柜低压出线开关出线端处止。
3、低压部分: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及销售商业)部分从配电房配变高压柜高压入线开关入线端处始至各用电户计量电表出线端止(电表表后出线至户内线路部分不包括在内)。
4、包括红线内外高压电缆、开闭所、高低压设备(不含发电机组)、开闭所基础、高压电缆敷设、高低压电缆头、电缆通道配管、室外电缆沟和电缆井(含开挖、埋管、回填、顶管、修复等)、一户一表配电箱、电表箱及电表、母线槽、发电机开关柜(含电源切换柜进线端至发电机房开关柜出线端的母线槽)、桥架、接地、配电房基础设施(电缆沟基础、高低压柜基础、变压器基础、地面、地面找平、及专业深化图纸所示的装修部分等)、电气调试、报验一级保证按期送电所需的一切设备及手续办理的相关工作和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
5、从柴油发电机组所配“低压柜”或“出线断路器柜”的出线端至专、公用配电房切换柜之间整个所有的管线安装及路由部分包含在本次承包范围内,柴油发电机自启控制线线缆敷设、****电机厂家调试、发电机房所配套进出线柜等不在此次工程范围内。
6、承包人须综合考虑设备材料二次(多次)搬运、垂直运输费用,每间配电房各配备一套检修工器具(包含但不限于绝缘全套服装、绝缘鞋、手套、绝缘棒、漏电显示器、五防锁具钥匙、操作旋杆、红外测温枪等),标志牌采购安装。
7、业主一户一表报装由承包人负责,包括资料整理、录入系统、签订供用电合同等工作,发包人提供报装所需的业主资料。如供配电工程接火验收时地下室未通网络信号,承包人须负责提供网络信号源并确保验收顺利进行。
8、若非发包人原因(如征地拆迁问题),发包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9、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或选用同档次产品需满足验收要求,承包人原则上应从下表中所列品牌进行材料采购,也可选用其他替代品牌,但所选用的材料品牌要实质上相当或优于改品牌的档次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同时需提交申请并经监理人及发包人审批确认后方可使用,监理人及发包人有权拒绝中标人的替代请求且无需说明拒绝理由。
承包人必须提交替代品牌材料生产商出具的包含质量、价格及数量等内容的供货书面承诺,无论是选择下表所列品牌或其他替代品牌的材料,承包人在采购前都必须提供不少于三个品牌样本报发包人审批或由发包人确以并封样后的品牌方可采购,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所有费用。
序号 | 名称 | 参考品牌 | 档次 | 备注 |
一、土建 | ||||
1 | 钢材 | 沙钢、中钢、首钢、**萍钢、三钢闽光、三宝、柳钢、桂万钢、韶钢、昆钢、桂宝 | ||
2 | 水泥 | 台泥、华润 | ||
二、安装 | ||||
3 | 管道 | 日丰、雄塑、联塑 | ||
4 | 电缆电线 | **广缆、**阳工、**银杉、**群星 | ||
5 | 配电柜元器件 | 断路器:**良信、正泰普通系列;仪表:**云碳科技、**慧能、阿普利特电力(**); | ||
6 | 配电设备等其他材料 | 非高档产品(参中高档次满足验收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 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
4.1请于2024年09月04日发布招标公告之时起至2024年09月11日止(正常上班时间)(**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投标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主要人员2024年06月至08月的其中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到********公司(**市**区秀水北路与文****广场3-14商铺)报名。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及其他技术资料费)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不支持邮寄。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4日09时30分,地点为********公司(**市**区秀水北路与文****广场3-14商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监督部门及电话
****行政审批局 0775-****757****财政局 0775-****598。
7.公告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c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政府门户网(www.****.cn)上发布。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7号 地 址:**市**区秀水北路与文****广场3-14商铺
邮 编:537000 邮 编:537000
联 系 人:陈 工 联 系 人:李敏敏
电 话:0775—****068 电 话:0775-****688
传 真:0775—****068 传 真:0775-****688
2024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