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发布日期 | 2024-09-04 | 发布机构 | 阳平关镇 |
2024年**县阳平关镇三道河小桥头至东关口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2024年**县阳平关镇三道河小桥头至东关口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天)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639.79 | 9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集团有限公司 | ****183.97 | 9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517.78 | 90 | |
项目负责人信息 | 姓名 | 注册证号 | **B证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周晓丽 | 陕261****38221 | 陕**B(2023)****140 | |
公示时间 | 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6日止 |
以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关联关系,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3天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或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招标人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事实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公示日期: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6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