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湖东分区HD-02-02-01号地块(HD33)开发建设项目 已由******信息化局以项目代码:****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 **** ,委托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湖东分区HD-02-02-01号地块(HD33)开发建设项目一期(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湖东分区HD-02-02-01号地块(HD33)开发建设项目投资估算 415700 万元,工程概算/ 万元,其中**工程造价/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3259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03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2872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市湖东分区,基地南临东塘漾路,北临谈家扇路,东侧为东南湾路,西侧为大升路。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施工图纸(含变更)范围内的土建、安装、装修、基坑围护、幕墙、充电桩、电梯、空调、****中心、样板房等)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50000万元 。
2.3施工总工期: 7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的开工令为准)。
2.4 ****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 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 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人提供。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的人数不少于5名;【注:人****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9月 25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 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 ”手续;
□3.16 /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 式发放在**市公共**交易系统 。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ggzy.****.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5日 9 时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ggzy.****.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
7.联系方式
7.1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湖东街道东南湾路578号
联 系 人:姚文鑫、胡锶嫄
电 话:0572-****970
7.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南大厦A座18楼
联 系 人:毕艳利
电 话:0572-****288
7.3监督部门:**市**区****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2-****703
7.4**市公共**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028、0572-****790
服务热线:****980000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878198
8.其他:
8.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8.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3日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