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东部城区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9-04
项目名称 | **县东部**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东部**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63331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高俊生 |
联系人 | 王学军 | 联系电话 | 185****1789 |
项目投资(万元) | 2310 | 环保投资(万元) | 21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3-3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福宁大街东延(宏图路-工业三路),道路长度1.462千米。项目主要实施路基、路面、路缘石、安全设施、平面交叉等工程。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期扬尘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堆场覆盖防尘抑尘网防止扬尘,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择时施工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期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采取加强管理 、使用优质燃料等措施减轻尾气影响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利用施工沿线公厕,生活污水排入施工沿线公厕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采取临时性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排放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在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拆除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建筑垃圾,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弃渣场堆放,建设单位应负责督促施工单位的固体废物处置清理工作。项目区内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在距离居民区较近的施工段设置隔声屏障。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项目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恢复原状,对临时搭建的构筑物拆除后确保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临时占地破坏的部分恢复原状,产生的固废运至指定地点堆放。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制定的施工区域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扩大施工区域。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合理存放土石方,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就可以避免发生水土流失。工程施工中要做好土石方平衡工作,开挖的土方全部作为施工场地平整回填之用。工程施工应分期分区进行,以缩短单项工期。开挖裸露面要有防治措施,尽量缩短暴露时间,减少水土流失。 | ||
承诺:**** 高俊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高俊生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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