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基地小区市政配套工程项目(一期) | ||||
招标项目名称 | 杏****基地小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杏****基地小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市**区杏坛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3700.0000万元;其他:4300.0000万元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为杏****基地小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共**八条沥青道路及数条水泥路面的宅前路和慢行步道、河流型碧道建设及配套市政管线等。**沥青道路概述如下:(1)村内主路1(纵三路、横五路),道路等级参照城市支路,起点接蒲北路,终点接四乡路,路线全长591.874 米,红线宽度15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20km/h;(2)村内主路2(纵一路),道路等级参照城市支路,起点接村内主路1,终点接二期道路,一期建设长度120.542米,红线宽度15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20km/h;(3)村内支路1(横一路),道路等级参照城市支路,路线全长107.447米,红线宽度6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15km/h;(4)村内支路2(横三路),道路等级参照城市支路,路线全长287.261 米,红线宽度7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15km/h;(5)村内支路3(横四路),道路等级参照城市支路,路线全长387.877米,红线宽度7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15km/h;(6)村内支路4(纵二路),道路等级参照城市支路,路线全长191.381米,红线宽度8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15km/h;(7)村内支路5(横二路、纵四路),道路等级参照城市支路,路线全长203.922米,红线宽度7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15km/h;(8)村内支路6(纵五路),道路等级参照城市支路,路线全长190.522米,红线宽度7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15km/h。 | ||||
招标内容 | 本标段招标内容为杏****基地小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管线工程(含预留,不含燃气管道)景观桥工程、景观水渠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变电所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 200 | ||||
最高投标限价 (单位:元) | ****8311.02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按照《****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 5.1 **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5.2 **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建设信息网(网址:www.****.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对6.4、7款补充:①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②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5 根据《****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 根据《佛****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8.7 根据《**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9.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9.1 投标人在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接(不含参建)过1项单项合同**费为53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注:1.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提供**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jzsc.****.cn/home)项目详情中包含①工程基本信息、②竣工验收在内的信息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其中:工程基本信息正常显示承建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竣工验收备案信息详情正常显示项目名称、实际造价。2.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业主加盖公章)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如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承担业绩须满足上述相关指标。4.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9.2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担任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费为53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注:1.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3)提供**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jzsc.****.cn/home)项目详情中包含①工程基本信息、②施工许可、③竣工验收在内的信息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其中:工程基本信息正常显示承建单位及相关负责人;施工许可详情正常显示项目名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所属单位;竣工验收备案信息详情正常显示项目名称、实际造价。2.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业主加盖公章)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如为联合体业绩,项目负责人应作为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且满足上述相关指标。4.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的网络地址 | **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cn/TPBidder/login.aspx?)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09 月0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省公共**交易平台(**市)”网站“服务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s://ygp.****.cn/ggzy-porta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3168。 2.招标文件一经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04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26日09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26日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 2.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26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市**区大良街道新**观绿路4****广场1号楼裙****交易中心4楼,****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
发布公告媒介 | **省公共**交易平台(**市)、**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 **** | 联系地址 | 佛****人民政府三楼 | ||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 苏工、吴工 | 联系电话 | 0757-****8753,0757-****8181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村委会萃智路1****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梁先生、何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7-****3232 | ||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 **市******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72,0757-****5600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工程编号:GC2024(SD)WZ0199; 2.清单预算价:¥67,278,886.95(元),最高投标限价:¥60,988,311.02(元);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4.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6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8.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招标公告编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