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S312**至**公路**段工程 | **市黄泽镇、金庭镇 | **** | S312**至**公路**段工程起点位于**市金庭镇王羲之故居旅游区西侧,起点桩号K8+480,路线向西北平行于甬金高速布设,终点与嵊张线**段(双向六车道)顺接,终点桩号K23+900,路线总长约15.42km。设置桥梁4座,平面交叉6处,公路停车区一座。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80km/h,路基宽度为24.5m。 | 本项目已开展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施工期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定期清运,施工期各类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活动,不外排;运营期停车区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过滤+消毒处理达标后作为停车区的冲洗水和绿化用水进行回用,不外排。 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混凝土拌合站粉尘、沥青烟等,通过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限制车速、设置临时施工屏障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废气对敏感点的影响,混凝土拌合站粉尘采取密闭收集并配备除尘设施,达标后排放。 噪声:施工期选用高效、低噪的施工设备,并进行合理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营期加强管理措施(禁 止鸣笛、减速等),并沿线种植绿化林带,设置隔声屏障450m,对超标敏感目标安装隔声窗259户+520平方米。 固废:施****集团统筹推进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受纳平衡并综合利用,老路****公司回收利用,废油按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营运期路面****公司回收利用,停车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2 | **市****公司年产 2000 万个锅支架项目 | **市三界镇融湾路 70 号 | **市****公司 | 拟投资 5150万元,通过利用收购**市****公司的冲床、剪板机、弯圈焊接一体机、喷砂机、喷淋脱脂线、球磨机、搪瓷隧道炉生产线等设备,同时新增弯圈机、天然气隧道炉、对焊机等设备,采用冲压、剪板、弯圈焊接、喷砂、脱脂清洗、浸搪瓷、烧结等生产工艺,实施锅支架的生产活动。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形成年产 2000 万个锅支架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生产废水经“隔油调节+混凝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同纳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气:上料粉尘、焊接烟尘、模具制作粉尘于车间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收集后经配备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砂粉尘收集后经配备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燃天然气废气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 固废:金属边角料、废不锈钢粒、废铁砂、次品、收集粉尘、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泥、隔油废油、废矿物油、槽渣废液、脱脂浮油、危险化学品包装及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980、123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