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北堤湖公园管理用房及儿童游乐区十五年经营权
温****示范区北堤湖公园管理用房及儿童游乐区十五年经营权
项目编号:****
100.00 万元(首年) |
总面积约30502.56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14980.18平方米,室外儿童游乐区面积15522.38平方米。 |
交易品类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其他
所在地区**省 **市 **区
2024-09-05 |
2024-09-26 |
温****示范区北堤湖公园管理用房及儿童游乐区 |
项目咨询请联系 蔡女士、叶先生|联系电话:0577-****3877、0577-****2012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权利人为**市瓯****集团有限公司,无产权证。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经营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6、拍卖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有底价增价式公开拍卖方式。拍卖开始后由拍卖师宣布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并声明加价幅度(即递增价),然后由各竞买人举牌竞拍。竞买人一经举牌应价,不得反悔。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竞拍中,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三次叫价,仍无人以更高应价时,拍卖师以击槌方式确认拍卖成交。7、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8、标的项目公园整体维养由经营方负责, 包括园区保安、保洁(含陆、水域)、绿化养护(含陆、水域)、路面铺装等,钢结构桥梁除外。****中心根据相关办法考核评分,并将该分值纳入项目年度考核。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00.00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挂牌价100万元,租金第三年开始每两年租金在上一期的基础上递增1%。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实行半年一付,先付后用,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纳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经营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经营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 出租用途 | 业态要求为研学、文旅、儿童游乐等,局部围合,但不得影响公园的整体开放。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承租人支付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签订《房产经营合同》前付清;经营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经营方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中心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其它费用: 经营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经营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3、意向经营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4、招商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经营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即原经营方腾空后,移交使用时的经营房产现场现状),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经营方自行修缮、弥补,承担;招商方不参与处理经营方与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由经营方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小区物业及业委会的管理公约;相关风险经营方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招商方提出任何主张。5、经营方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6、经营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7、经营期间,经营房产不得擅自转租。否则招商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房产经营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8、经营期限届满,如招商方仍要对外出租的,经营方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经营权。9、对经营合同执行未满一年,经营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取消免租金装修期优惠,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租金。10、业态要求为研学、文旅、儿童游乐等,局部围合,但不得影响公园的整体开放(详见附件1)。11、该项目经营年限15年,每年一次考核,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若连续两年****集团会议核定后,按照违约解除合同(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经营期结束后,经营方享有优先经营权(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履约考核的(如证照办理,资质办理等),相应考核项不予扣分)。12、儿童游乐区采取保底租金加**分成的模式,保底租金为465671元,人流量超过10万次时,每增加1万人次,在原租金基础上增加2万元,以此类推上不封顶。13、维养:经营方负责公园整体管理及维养,包括园区保安、保洁(含陆、水域)、绿化养护(含陆、水域)、路面铺装等,钢结构桥梁除外。****中心根据相关办法考核评分,并将该分值纳入项目年度考核。14、维修:保修期内由原施工单位负责维修,保修期外因非经营方原因导致的设备设****中心负责,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特殊情况,则另行协商。15、园区公共区域电费由公园管理单位承担,其余水电费均由经营方承担。****园区亮化改造,则公区电费双方另行协商。16、园区及管理用房改造提****中心审批后实施,其他经营管理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17、经营方需在海经区新注册或迁入、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财政隶属关系归属海经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18、合同终止后,运营方同意将投入的固定设施、内外装修无偿归招商方所有,招商方对运营方投入的装饰装潢、货物、设施设备等均不负赔偿、补偿责任。运营方可移动设施(在不影响招商方房产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应在租赁期满后的7日内,按时腾空,如逾期仍有剩余的设备设施或其他物品等在租赁房屋处,则视为运营方自愿放弃所有权,无偿归招商方所有,可由招商方自行处置。房屋腾空前,运营方对房产的消防安全和综合治理负全部责任,最终****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视为腾空完毕。19、本次公开招租项目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意向承租人需****公司办理报名相关手续:(1)、报名期内产生意向经营方的,意向****公司组织的增价式拍卖会,价高者得;(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经营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经营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3)、若公告期内没有产生意向经营方或未成交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4个周期重新接受意向经营方报名。20、房产经营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的,按照《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 ||||
租期 | 十五年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6个月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经营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经营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联合产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招商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拍卖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4年9月5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9月26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9月26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报名、看样时间: 2024年9月5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9月26日下午5时止。3、咨询、报名地点:黎明西路**大厦1609室,****4、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5、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38776、****中心纪检监察电话:0577-****22667、拍卖会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27日下午3时整,在****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4个周期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报名。9、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按交易条件公示内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经营合同。10、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
项目附件 | 附件.docx |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蔡女士、叶先生 | 电话 | 0577-****3877、0577-****2012 |
传真 | 邮箱 | ****@qq.com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 | 联系地址 | **市黎明西路**大厦1609室 |
联系人 | 蔡女士 | 固定电话 | 0577-****3877 | |
手机 | 189****5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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