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港木材园区雨水管道清淤工程
****园区雨水管道清淤工程
招标编号:****
**省**市**市
发布日期:2024-09-04 19:21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园区雨水管道清淤工程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园区雨水管道清淤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2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约22万元 |
范围 | ****园区雨水管道清淤工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3.1.1 条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委员会。 3.1.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1.1、10.1.2 所列的不良行为,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 ”、“信用** ”、“信用** ”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 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 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3.2.2 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 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 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 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3.2.2.2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3.2.2.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评****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6 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09-04 08:30 至 2024-09-10 17:30 |
获取方式 | 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时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邮箱及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到**市**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21楼代理部)报名,报名联系方式:李会计138****4336。 2.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9-18 09:30 |
递交方式 | 纸质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9-18 09:30 |
开标地点 | **市**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21楼) |
其他
7.1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newindex)发布。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盐****经济开发区中港大道1号
联系人:158****7820
电话:武洪磊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高新区五一公园一号地块、新村路景观带南侧锦和科技大厦2107-2108
联系人:张媛媛
电话:151****8266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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