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北路(顺平路-振杨北大街)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
木北路(**路-振杨北大街)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区杨镇
公示时间:2024-09-05至2024-09-11
受理时间:2024-08-29
项目概况:本项目南起**路,北至振杨北大街(规划),道路全长1476m,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40km/h,红线宽度40m。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雪亮工程、城市家具工程、管线工程及拆改工程,其中管线工程主要包含雨水管线、污水管线、给水管线、再生水管线、热力管线、燃气管线、电力管线等7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施工作业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施工固体废物,以及建设项目对土地的占用、工程开挖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等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车行驶、鸣笛产生的噪声、汽车尾气以及地面雨水径流产生的污染。1、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汽车尾气排放达标管理,尾气超标车辆不得上路;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种植防护林,阔叶乔木具有一定的防尘和空气净化作用,项目在道路两侧种植阔叶乔木,充分利用植被对环境空气的净化功能。加强路面养护,可减少行驶车辆因路面颠簸产生的二次扬尘。定期进行路面洒水降尘。2、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车辆管理,保证上路车辆状况,减少路面漏油量。本项目在道路建设的同时配套建设了路面雨水排放管网,收集该区域雨水,排入周边沟渠,避免随意漫流。定期进行路面清扫,保持路面清洁。3、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1)规划防治对策本项目道路工程为城市主干路,政府部门在后续项目规划中应充分考虑本项目运行后声功能区域的变化调整,参照道路两侧不同声环境功能区达标距离预测结果,从项目规划选址阶段采取相应噪声防治对策措施,预防本项目道路交通噪声对声环境不利影响。(2)噪声源控制措施本项****车行驶产生的噪声,包括汽车发动机、风扇冷却系统、进排气系统、车体振动等自身产生的噪声,以及轮胎与路面作用等多种声源,1)本项目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议在设计施工中采用低噪声路面结构,一般是在普通的沥青路面结构层上铺筑一层具有很高空隙率的沥青混合料,空隙率通常在15~25%之间,由于有互通的空隙结构的吸声作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公示期间无反馈信息。
联系人:孙强
联系电话:185****7866
环评单位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1300
邮寄地址:**市**区**东街3号院
传真电话:****4834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市顺****服务中心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81782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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