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金通达鞋材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双复合鞋底、100万双PU鞋底、200万双TPR鞋底迁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5773901 | 建设单位法人:张仁 |
张珉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鹿** |
**市鹿**仰义街道仰仁路18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200万双复合鞋底、100万双PU鞋底、200万双TPR鞋底迁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32-制鞋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953-C1953-塑料鞋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鹿** **市鹿**仰义街道仰仁路188号 |
经度:120.58107 纬度: 28.0826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03 |
温环鹿建〔2023〕5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577390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5773901 | 验收监测单位:**创泷****公司 |
****0302MA285Y8L06 | 竣工时间:2023-08-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3-11-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3-12-2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选址于**省**市鹿**仰义街道仰仁路188号,租赁厂房面积6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00万双复合鞋底、100万双PU鞋底、200万双TPR鞋底。主要生产设备有圆盘注塑机、立式注塑机、粉碎机、贴沿条流水线、PU鞋底注塑流水线、硫化机组、拉毛机、滴塑烤台、喷漆流水线、密炼机、挤出造粒机等,具体建设内容、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见环境影响报告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选址于**省**市鹿**仰义街道仰仁路188号,租赁厂房面积6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00万双复合鞋底、100万双PU鞋底、200万双TPR鞋底。主要生产设备有圆盘注塑机、立式注塑机、粉碎机、贴沿条流水线、PU鞋底注塑流水线、硫化机组、拉毛机、滴塑烤台、喷漆流水线、密炼机、挤出造粒机等,具体建设内容、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见环境影响报告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200万双复合鞋底、100万双PU鞋底、200万双TPR鞋底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0万双复合鞋底、100万双PU鞋底、200万双TPR鞋底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TPR鞋底生产: 将购买的TPR成品粒子其加入注塑机内,加热熔化后注入鞋模中,注塑成型的温度为110~115℃。注塑后待其在自然条件下冷却固化定型,再脱模取出鞋底。取出的TPR鞋底经过修边、整理后,根据市场需求,部分产品需与购买的贴条贴合,并按照产品款式要求对鞋底进行喷漆,最后包装入库。本项目喷漆、烘干生产采用一体化传送带流水线作业。待喷漆鞋底由人工上架至一体化传送带后,传送到喷漆柜喷漆工段,经过人工手动喷涂后,继续由传送带输送到烘烤工段加热烘干(70-80℃)。 (2)PU鞋底成品鞋及鞋底配料生产: 将购买的PU聚氨酯原液在50~60℃烘箱加热熔化,按要求和其它助剂配料后加到PU注射机的原料罐中。原料经高速搅拌混合均匀,将混合料浇注在鞋模中,50℃恒温定型,经流水线烘道烘干脱模后,对脱模的PU鞋底进行修边、整理等工序。再按照产品款式要求对鞋底进行喷漆或画漆处理,最后包装入库或作为复合鞋底配料使用。本项目喷漆、烘干生产采用一体化传送带流水线作业。待喷漆鞋底由人工上架至一体化传送带后,传送到喷漆柜喷漆工段,经过人工手动喷涂后,继续由传送带输送到烘烤工段加热烘干(70-80℃)。 (3)PU鞋底成品鞋及鞋底配料生产: 根据市场需求,本项目复合鞋底以PU鞋底半成品(可能由1~3片PU鞋底配件贴合)为主,直接包装成品或结合其他鞋底半成品(橡胶鞋底半成品、滴塑鞋底半成品、橡胶鞋底半成品和滴塑鞋底半成品)贴合而成。 ①橡胶鞋底配料 a.硫化定型:将外购橡胶鞋片经过硫化成型机模具加热压模成型产出鞋底。平板硫化机是通过温度和压力进行硫化的设备,其热源可使用蒸汽、热水、电能,本项目采用电能加热硫化机。平板硫化机硫化压力通常为5~7MPa,温度控制在110~120℃以内。 b.后整理:后整理包括修边、拉毛等整理部分。修边以去掉硫化成型过程中的毛刺,拉毛以便于后续贴合工序。 ②滴塑鞋底配料:将外购的PVC糊树脂、对苯二甲酸二辛酯、色膏加入搅拌机内进行常温混合搅拌后,根据产品需要选择适合形状的模具,将浆料手工滴入模具中,滴塑工序在常温下进行。滴塑后将物料放入烘箱上进行烘烤,采用电加热,温度控制在160℃左右。自然冷却后,检验合格即可用于后续贴合工序。 ③贴合:对半成品鞋底边角刷处理剂,之后经烘道烘干(采用电能,80℃,1min),方便后续刷胶粘合。然后在半成品鞋底边角刷胶,将PU鞋底与PU鞋底、PU鞋底与橡胶鞋底、PU鞋底与滴塑鞋底、PU鞋底与橡胶鞋底和滴塑鞋底进行贴合,再经烘道烘干(采用电能,80℃,1min)。最后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1)TPR鞋底生产: 将购买的TPR成品粒子其加入注塑机内,加热熔化后注入鞋模中,注塑成型的温度为110~115℃。注塑后待其在自然条件下冷却固化定型,再脱模取出鞋底。取出的TPR鞋底经过修边、整理后,根据市场需求,部分产品需与购买的贴条贴合,并按照产品款式要求对鞋底进行喷漆,最后包装入库。本项目喷漆、烘干生产采用一体化传送带流水线作业。待喷漆鞋底由人工上架至一体化传送带后,传送到喷漆柜喷漆工段,经过人工手动喷涂后,继续由传送带输送到烘烤工段加热烘干(70-80℃)。 (2)PU鞋底成品鞋及鞋底配料生产: 将购买的PU聚氨酯原液在50~60℃烘箱加热熔化,按要求和其它助剂配料后加到PU注射机的原料罐中。原料经高速搅拌混合均匀,将混合料浇注在鞋模中,50℃恒温定型,经流水线烘道烘干脱模后,对脱模的PU鞋底进行修边、整理等工序。再按照产品款式要求对鞋底进行喷漆或画漆处理,最后包装入库或作为复合鞋底配料使用。本项目喷漆、烘干生产采用一体化传送带流水线作业。待喷漆鞋底由人工上架至一体化传送带后,传送到喷漆柜喷漆工段,经过人工手动喷涂后,继续由传送带输送到烘烤工段加热烘干(70-80℃)。 (3)PU鞋底成品鞋及鞋底配料生产: 根据市场需求,本项目复合鞋底以PU鞋底半成品(可能由1~3片PU鞋底配件贴合)为主,直接包装成品或结合其他鞋底半成品(橡胶鞋底半成品、滴塑鞋底半成品、橡胶鞋底半成品和滴塑鞋底半成品)贴合而成。 ①橡胶鞋底配料 a.硫化定型:将外购橡胶鞋片经过硫化成型机模具加热压模成型产出鞋底。平板硫化机是通过温度和压力进行硫化的设备,其热源可使用蒸汽、热水、电能,本项目采用电能加热硫化机。平板硫化机硫化压力通常为5~7MPa,温度控制在110~120℃以内。 b.后整理:后整理包括修边、拉毛等整理部分。修边以去掉硫化成型过程中的毛刺,拉毛以便于后续贴合工序。 ②滴塑鞋底配料:将外购的PVC糊树脂、对苯二甲酸二辛酯、色膏加入搅拌机内进行常温混合搅拌后,根据产品需要选择适合形状的模具,将浆料手工滴入模具中,滴塑工序在常温下进行。滴塑后将物料放入烘箱上进行烘烤,采用电加热,温度控制在160℃左右。自然冷却后,检验合格即可用于后续贴合工序。 ③贴合:对半成品鞋底边角刷处理剂,之后经烘道烘干(采用电能,80℃,1min),方便后续刷胶粘合。然后在半成品鞋底边角刷胶,将PU鞋底与PU鞋底、PU鞋底与橡胶鞋底、PU鞋底与滴塑鞋底、PU鞋底与橡胶鞋底和滴塑鞋底进行贴合,再经烘道烘干(采用电能,80℃,1min)。最后包装入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硫化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备进行净化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TPR注塑机、刷胶流水线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备进行净化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PU流水线、滴塑生产线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备进行净化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要求企业设置独立密闭集气的调漆间,并在调漆间、喷漆流水线、画漆车间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水喷淋+****设备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喷漆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相关标准后,再输送****处理厂处理,****处理厂出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①车间内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生产时尽量减少门窗的开启频率,以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车间门窗,必要时设置隔声罩或隔声间; ②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设置隔振或减振基座。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声。在声源处减弱噪声;同时加强墙体厚度,对墙体加设石膏板减弱噪声,减少开窗次数; ③对排风管道采取消声减震措施,并在墙上进行加固,减少因风机噪声和管道振动引起的低频噪声对周围环境和自身的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其中TPR注塑废气、滴塑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统一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喷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画漆废气、刷胶废气、PU注塑废气、硫化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统一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喷漆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絮凝沉淀法)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使用过程中因蒸发而损耗,需适时补充。 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采用隔声效果良好的实体墙、隔声玻璃,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画漆废气经收集后与喷漆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变更为收集后汇同刷胶废气、PU注塑废气、硫化废气一起经活****设备处理后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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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絮凝沉淀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喷漆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絮凝沉淀法)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注塑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使用过程中因蒸发而损耗,需适时补充。 | 验收监测期间(2023年10月31日),处理设施排放口pH值范围及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中其他企业限值要求,总氮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规定的限值要求(70 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活性炭吸附(DA001) | 《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 | TPR注塑废气、滴塑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统一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2023年08月31日),TPR注塑废气、滴塑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符合《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
2 | 水喷淋+活性炭吸附(DA002) | 《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 | 喷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 喷漆生产线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
3 | 活性炭吸附(DA003) | 《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 | 画漆废气、刷胶废气、PU注塑废气、硫化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统一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 刷胶废气、PU注塑废气、硫化废气、画漆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二硫化碳速率最大测定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低振动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采用隔声效果良好的实体墙、隔声玻璃,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验收监测期间(2023年08月31日),厂界东北侧、厂界东南侧、厂界西南侧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西北侧与其它企业紧邻,无法测量。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分类贮存或处置,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本项目主要产生废边角料、废包装桶、漆渣、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 其中收集的粉尘、废边角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收集后出售相关废物回收企业与私人,回收综合利用;贮存过程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已经与**中环****公司签订了危废委托处置服务合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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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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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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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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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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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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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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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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