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2024〕第7号
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2024〕第7号
为规范我县建设领域用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保障部、****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要求,经审查,以下 8 个工程项目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条件,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4日起至2024年10月3日止。若以下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社会保障局三楼劳动监察股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876—****742。若未收到欠薪投诉,****社会保障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详见附件)
****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4日
附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单位法人或项目负责人 |
1 | ****车站道路(东大门大街)二期 | **** | **** | 许云童 |
2 | **洞波洞塘至岩峰道路建设 | ****政府 | **川亚建设****公司 | 李名昌 |
3 | 富****小区(二期)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工程 | **** | ******公司 | 许云童 |
4 | ****小学综合楼 | ****体育局 | ********公司 | 李政毅 |
5 | ****小学教学楼 | ****体育局 | ********公司 | 李政毅 |
6 | ****小学宿舍楼 | ****体育局 | ******公司 | 李政毅 |
7 | ****小学学生宿舍楼 | ****体育局 | ********公司 | 李政毅 |
8 | ****小学运动场 | ****体育局 | ********公司 | 李政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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