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简述:
为确保我院“审判大楼及8个法庭标识标牌更新维护项目”顺利实施,现通过公开发布网络询价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并确定一名满足采购人需求的供应商,做好我院大坪法庭、伏虎法庭、**法庭、大桥法庭、王家法庭、升钟法庭、楠木法庭和东坝法****服务中心标识标牌更新维护工作。
二、采购项目名称:****审判大楼及8个法庭标识标牌更新维护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 ****。
四、采购预算:80000元(最高限价)。
五、项目需求:1.维护清单及商务要求详见附件1。
2.****办公厅印发的《人民法庭统一标识设置规范》(法办〔2012〕74 号)文件(见附件2)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规定区域内的标识标牌更新维护工作。
六、商务要求
1.此次报价为包干价,供应商提供此次维护所涉及的相应材料和工具,供应商不得单独找采购人支付劳务费、保险费、材料费、税费等费用。
2.维护要求:①人民法庭标识用色选择赭红色,标识字体统一采用老宋体(简体)。门楣标识、名称标牌、路口指示牌的文字、符号、装饰线条、法徽图案所在方形区域的颜色为纯白色,具体要求参照《****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法办【2012】74号文件。②国徽需将原国徽取下后,按照国徽制作相关规定进行修复,修复完毕按照《中华人民**国国徽法》进行悬挂。
③旗杆维护时,需在原来的基础上对于损毁部分进行恢复。
3.作业要求:供应商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掌握、严格遵守采购人制定的相关规定、规程、制度、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如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电工作业、高空作业等),须按照相关要求佩戴配套的防护劳保用品进行作业,并购买相关保险。
4.履约期限:合同约定。
5.各潜在意向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6.履约地点:**县金葫路196号、大坪法庭、伏虎法庭、**法庭、大桥法庭、王家法庭、升钟法庭、楠木法庭和东坝法庭。
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八、报价地点:**省**市**县金葫路196号****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九、报价时间:2024年8月9日上午9:00。
十、报价资料:1.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单位介绍信模板(见附件3)及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3、报价表模板(见附件3)。
十一、评审方式: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最低价中标。
十二、支付方式: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合法的发票,甲方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
十三、联系人:万老师,联系电话:180****7070;
十四、监督投诉:**省****纪检组,电话:0817-****911;**省****督查室,电话:0817-****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