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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 10:5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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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前公示】【草案公示】《**县石牌镇普济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前公示 |
《**县石牌镇普济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批前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县石牌镇普济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30天(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10月5日),有意见反馈者请在规定的公示期内进行意见反馈,****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联系人:汪宏彬
联系方式:138****5288
联系邮箱:****@qq.com
规划说明
一、现状概况
普济村位于石牌镇西北部,地处数百里同马大堤首端、皖省之源的皖**岸,长河、潜水、皖水三大水系的交汇处。东邻本县**镇,南接本镇邵塅村,西连本县腊树镇,北环同马大堤并且与**县王河镇隔皖河相望。
本村有17个居民点,总人口为4512人,1039户,60岁以上人口958人,老龄化率21.23%。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石牌镇普济村全部国土空间区域,面积为629.57公顷。
三、规划期限
本次村庄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年为2021-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6-2035年。
四、发展定位
1、总体定位
**县一二三产融合示范村
**市****基地
2、形象定位
禾美蔬香﹒宜乡普济
五、村庄分类及规划指引
1、居民点分类
依据《**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普济村村庄区位、人口规模、发展水平、空心化程度等要素,规划普济村内有5个提升型居民点、11个稳定型居民点、1个收缩型居民点。
2、行政村分类
依据《**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居民点分类,将普济村定为集聚提升类村庄。
六、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1、农用地结构调整
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耕地由278.37公顷调整为289.50公顷,增加11.13公顷;林地由114.40公顷调整为123.46公顷,增加9.07公顷;草地由7.6公顷调整为7.82公顷,减少0.04公顷。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至2035年,****基地由53.44公顷调整为47.51公顷,减少5.92公顷;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增加0.70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增加0.12公顷;公路用地增加2.05公顷。
3、陆地水域结构调整
陆地水域由91.21公顷调整为90.50公顷,减少0.71公顷。
七、产业布局规划
1、产业发展引导
(1)第一产业
结合村庄高标准农田提升,打基础。以绿色科技创新为托,重点培育优质水稻、油菜、蔬菜、水果等生态有机农产品。依托现状已形成的蔬菜、水稻种植优势,形成以蔬菜、水稻种植为核心的特色种植产业。
(2)第二产业
1)培育农产****基地,打造“农特品牌”
通过建立农副产品加工、现代冷链物流等平台,促进农产品初加工和仓储物流能力,提高特色农产品附加值,促进新鲜农产品直供城市餐桌的能力。
2)培育大米、蔬菜加工,发展上游产业:
村委会****加工厂,在此基础上,可**蔬菜、大米加工上游产业链,加大了技术投入,进一步激发粮油、蔬菜产业发展新动能。
(3)第三产业
规划****基地、****基地、****基地、果树种植为基础,同时结合村域内沟渠、坑塘、同马大堤、农家乐、闲置民居等产业**,**产业链,打造以休闲垂钓、艺趣风景道、田园摄影、水果采摘、农耕文化展示等旅游项目。
2、产业空间布局
衔接镇域产业发展规划,构造“一心两区多点”的村庄产业布局。
一心:****中心
两区:生态农业种植区、经果林种植区
多点:****基地
****基地
****基地
****基地
****基地
艺趣风景道
农耕文化展示......
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耕地
规划范围内耕地面积为289.50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54.15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规划范围内园地0.00公顷。
3、林地
规划范围内林地123.46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
规划范围内草地7.82公顷。
5、湿地
规划范围内湿地18.05公顷。
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规划范围内农业设施建设用地7.17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7、居住用地
规划范围内居住用地48.21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范围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0公顷。
9、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范围内商业服务业用地0.23公顷。
10、工矿用地
规划范围内工矿用地1.40公顷。
11、仓储用地
规划范围内仓储用地0.00公顷。
12、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范围内交通运输用地4.01公顷。主要用于村庄干路等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3、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范围内公用设施用地39.89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
1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范围内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12公顷。主要用于村庄****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
15、特殊用地
规划范围内特殊用地0.03公顷。
16、留白用地
规划范围内留白用地0.17公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7、陆地水域
规划范围内陆地水域90.50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8、其他土地
规划范围内其他土地0.0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