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心及建筑垃圾处理项目压覆矿互不影响报告编制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14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中心及建筑垃圾处理项目压覆矿互不影响报告编制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00000.00元
5、采购内容:****中心及建筑垃圾处理项目压覆矿互不影响报告编制(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并满足主管部门审批要求。
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11、标段(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包)。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自****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投标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自行承诺。
(3)供应商出具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4)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公司****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获取时间内,电子邮件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接受现场报名。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被授权人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及本人身份证;为方便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报名期间本项目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报名时将上述报名材料(以上报名信息均提供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发送至邮箱报名(邮箱地址为:****@126.com),供应商应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售价:500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1、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14时30分(**时间)
2、地点:**市东园小区7号楼1单元1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9月19日14时30分(**时间)
2、地点:**市东园小区7号楼1单元1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中弘天合****公司官网》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应出具承诺函。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银杏路与**街交汇处永乐大厦三楼
联系人:时女士
联系方式:135****2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弘天合****公司
地址:**市东园小区7号楼1单元1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82****0088
电子邮箱:****@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82****0088
2024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