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000吨盐酸(硫酸)羟胺、3000吨三氯吡氧乙酸酯、300吨莎稗磷精细化学品项目(一期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874735B | 建设单位法人:赵然 |
王冕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潍****开发区 |
**省潍****开发区临港路以****二街以南,辽**二街0188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30000吨盐酸(硫酸)羟胺、3000吨三氯吡氧乙酸酯、300吨莎稗磷精细化学品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36-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31-C2631-化学农药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潍****开发区 临港路以****二街以南,辽**二街01888号 |
经度:119.089593 纬度: 37.15178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9-11 |
潍环审字〔2020〕B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874735B001R |
2023-09-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0 |
7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874735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703MA3P2KWW6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0MABXAJ8712 | 竣工时间:2024-01-01 |
2024-0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31 |
2024-08-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7719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24000吨盐酸羟胺、6000吨硫酸羟胺、3000吨三氯吡氧乙酸酯、300吨莎稗磷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2000吨盐酸羟胺 |
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①生产设备:建设肟化釜、陶瓷膜过滤器、反应精馏塔、盐羟干燥流化床等盐酸羟胺生产设备共计250台/套;②工艺:肟化工段采用5级反应工艺,陶瓷过滤清液采用二级冷凝处理工艺。水解工段采用5级反应工艺,水解反应釜顶冷凝有机相(主要成分甲基异丁基酮)部分需精馏后回用于肟化反应。 | 实际建设情况:①生产设备:建设肟化釜、陶瓷膜过滤器、反应精馏塔、盐羟干燥流化床等盐酸羟胺生产设备共计185台/套,其中催化剂打浆釜为环评遗漏设备,用于催化剂配置;②工艺:肟化工段采用4级反应工艺,陶瓷过滤清液采用二次脱氨+一级冷凝处理工艺。水解工段采用1级反应工艺,水解反应釜顶冷凝有机相(主要成分甲基异丁基酮)不需精馏,全部直接回用于肟化反应。 |
①生产设备:分期建设,部分设备未建设,补充原环评遗漏设备;②工艺:减少产污环节,提高物料回收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①废气治理:肟化废气(G1-1)、汽提不凝气(G1-2)、甲基异丁基酮回收不凝气(G1-9)送现有1#焚烧炉处理,焚烧处理后的废气通过采用SNCR+SCR+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现有1根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水解废气(G1-4)、蒸发浓缩废气(G1-6)送在建2#焚烧炉处理,焚烧处理后的废气通过采用余热锅炉+急冷塔+降膜吸收+碱洗塔+活性炭吸附+SCR处理后由现有1根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过滤废气(G1-3)、活性炭过滤废气(G1-5)、离心废气(G1-7)、经二级袋式除尘器装置预处理后的干燥废气(G1-8)送在建1#RTO装置处理,处理后的RTO尾气经过急冷塔+酸性多相催化氧化+碱性多相催化氧化+湿法电催化氧化处理后由1根30m 排气筒DA003排放;原料加料过程中产生的溶剂甲基异丁基酮、氨、肟、氯化氢等,在反应釜加料口上部20cm左右设置集气罩,送在建1#RTO装置处理;②三效蒸发装置:**一套20m3/h的三效蒸发装置,用于处理拟建工程产生的高盐废水和中和后的酸性废水处理;③废水:依托污水站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一级厌氧+一级好氧+一级MBR+吹脱+二级厌氧+二级好氧+二级MBR+化学除磷”污水处理工艺”;④固废:精馏残液送1#焚烧炉焚烧处置;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盐送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①废气治理:回收不凝气(G1-9)实际不产生;收集后的肟化废气(G1-1)、汽提不凝气(G1-2)、过滤废气(G1-3)、水解废气(G1-4)、活性炭过滤废气(G1-5)、蒸发浓缩废气(G1-6)、离心废气(G1-7),依托现有4#焚烧炉处理,焚烧烟气经急冷+洗涤塔+吸收塔+碱洗塔+湿式电除雾器+烟气再加热器+SCR+戈尔膜催化氧化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工艺废气经1根50m高的排气筒DA011排放;干燥废气(G1-8)经一级旋风除尘+二级袋式除尘器+水幕除尘器预处理,气力输送废气(G1-9)经二级袋式除尘器+水幕除尘器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气依托现有2#RTO装置处理,废气燃烧后的烟气经冷却塔+一级催化氧化塔+二级催化氧化塔+湿式电除雾器处理,处理后工艺废气经1根30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本期工程投料过程均为密闭管道输送,不产生环评阶段分析的投料废气;②三效蒸发装置:**2#多效蒸发装置(四效),处理本期工程产生的高盐废水和中和后的酸性废水处理;③废水:依托现有2#污水处理站,采用“脱氨+综合调节+水解酸化+一级厌氧+UASB+A/O+一沉池+一级MBR+二级厌氧+UASB+A/O+二级MBR+除磷+脱氨”污水处理工艺;④固废:精馏残液因工艺优化,实际不产生;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盐、炉渣及飞灰、化验室废物、污水站污泥、废包装物(原料、成品包装)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反渗透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①废气治理:根据厂区废气产排情况及管线走向,优化了废气管线走向及废气治理方案,减少污染物排放;优化工艺线路,减少污染物排放;②三效蒸发装置:提高废水处理能力;③废水:升级污水处理工艺,提高污水治理效率;④固废:优化生产工艺,减少产污环节;环评阶段分析遗漏化验、废包装物(原料、成品包装)等环节产生的固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①主体工程:**1套盐酸羟胺装置、1套硫酸羟胺装置、1套三氯吡氧乙酸酯装置、1套莎稗磷装置;②公用工程:**一套1000m3/h循环冷却水装置;供热系统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1座600万kcal/h导热油炉,肟化工段工段供热介质为导热油;③储运工程:依托现有一座固体原料库和液体原料库,依托现有或在建工程16座储罐,总储罐容积为10520m3;④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氨气、35%的盐酸作为原料,调节PH使用片碱;天然气用量为623.83万m3/a。 | 实际建设情况:①主体工程:建设1套盐酸羟胺装置,其他未建设;②公用工程:循环水系统依托现有3#循环冷却水站;供热系统依托现有工程生物质锅炉;肟化工段工段供热介质由导热油改为蒸汽;③储运工程:规模减小,不使用固体原料库和液体原料库,依托现有工程7座储罐,**2座储罐,1座甲基异丁基酮储罐和1座回收酮储罐(现有储罐不满足安全性能要求),总储罐容积为6750m3;④原辅料及燃料:使用99.5%的液氨替代氨气作为原料,使用30%的盐酸替代35%的盐酸作为原料,调节PH使用30%液碱替代片碱作为原料;天然气用量为22.32万m3/a。 |
①主体工程:分期建设;②公用工程:提高现有设备利用效率,减少产污环节;蒸汽能够满足工艺需求,减少二次污染(废导热油),降低环境风险;③储运工程:分期建设,为后期工程预留部分储运工程;④原辅料及燃料:根据工艺要求,对原料规格进行调整;供热工程由**导热油炉改为依托现有生物质锅炉,燃料用量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41.5436 | 2.137 | 0 | 0 | 0 | 43.681 | 2.137 | |
16.3346 | 2.038 | 0 | 0 | 1.397 | 16.976 | 0.641 | |
1.2965 | 0.069 | 0 | 0 | 0.037 | 1.329 | 0.03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99445.77 | 32000 | 0 | 0 | 0 | 331445.77 | 32000 | / |
20.145 | 0.48 | 0 | 0 | 0 | 20.625 | 0.48 | / |
84.699 | 2.033 | 0 | 0 | 0 | 86.732 | 2.033 | / |
8.4842 | 1.522 | 0 | 0 | 0 | 10.006 | 1.522 | / |
15.8325 | 0.065 | 0 | 0 | 0 | 15.897 | 0.065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2#污水处理站 | ******公司接收标准 | 依托现有 | 由监测结果可见,项目污水排口pH为7.3-7.4,主要污染因子悬浮物、COD、BOD5、氨氮、动植物油、总氮、总磷、氯化物、总有机碳、全盐量、甲基异丁基酮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56mg/L、106mg/L、33.5mg/L、3.46mg/L、0.67mg/L、15.6mg/L、0.86mg/L、182mg/L、9.4mg/L、643mg/L、未检出,处理效率分别为42.27%、67.27%、65.70%、63.67%、68.00%、37.93%、39.77%、43.99%、71.49%、35.92%、未检出,其中pH、悬浮物、COD、BOD5、氨氮、总氮、总磷、氯化物、全盐量排放浓度满足******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甲基异丁基酮排放浓度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RTO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 依托现有 |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排气筒DA004排放的废气,出口二氧化硫未测出,氮氧化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7mg/m3、2.4mg/m3,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3.8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73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的“其他行业”Ⅱ时段限值要求。 | |
2 | 2#RTO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依托现有 |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排气筒DA006排放的废气,出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未测出,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1mg/m3,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7.1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9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的“其他行业”Ⅱ时段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724(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 | |
3 | 生物质锅炉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 | 依托现有 |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排气筒DA008排放的废气,出口汞及其化合物未检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3mg/m3、49mg/m3、7.1mg/m3,烟气黑度小于1级,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域标准限值要求。 | |
4 | 4#焚烧炉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 依托现有 |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排气筒DA011排放的废气,出口二氧化硫未测出,氮氧化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8mg/m3、3.2mg/m3,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6.8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59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的“其他行业”Ⅱ时段限值要求;氨最大排放速率为0.016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63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一氧化碳最大小时浓度、24小时浓度为38.2mg/m3、9.46mg/m3,氯化氢最大小时浓度、24小时浓度为9mg/m3、0.96mg/m3,二噁英最大排放浓度为0.0073ngTEQ/Nm3,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限值要求;甲基异丁基酮未测出,满足环评批复限值要求。 | |
5 | 4#RTO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 | 依托现有 |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排气筒DA017排放的废气,出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未测出,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3mg/m3,处理效率为95.71%,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7.2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22kg/h,处理效率为87.06%,氨最大排放浓度为2.0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61kg/h,处理效率为78.39%,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7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2kg/h,处理效率为94.69%,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724(无量纲),处理效率为62.46%,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消声隔声装置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主要设备防噪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音装置;生产设备、风机及各类泵等均采用减震基底,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 设备安装设计的防噪措施:在设备、管道安装设计中,注意隔震、防震、防冲击。注意改善气体输送时现场状况,以减少气体动力噪声; 厂房建筑设计中的防噪措施:集中控制室采用双层窗,并选用吸声性能好的墙面材料;在结构设计中采用减震平顶、减震内壁和减震地板。大型设备采用独立的基础,以减轻共振引起的噪声; 厂区总布置中的防噪措施:厂区合理布置,噪声源尽量远离办公区。对噪声大的建筑物单独布置,与其他建筑物间距适当加大,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区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9dB(A),夜间最大值为45dB(A),验收监测期间未检测到夜间偶发噪声。厂界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 dB(A),夜间<55 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落实厂区内污染区(生产车间、罐区、污水站、危废暂存库、事故水池等)的防渗防腐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 | 企业已落实厂区内污染区(生产车间、罐区、污水站、危废暂存库、事故水池等)的防渗防腐措施,防止了对周围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落实环评报告中的固废管理措施,其中部分危险废物不含氯硫磷的精馏残液、废液、前后馏分依托现有1#焚烧炉减量处置;对含氯的精馏残液、后馏分、废导热油等依托在建4#焚烧炉减量处置;三氯吡氧乙酸酯装置氯化钠废盐依托在建4#焚烧炉处理后进行重结晶提纯,提纯后的氯化钠盐作为疑似危废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鉴定前暂按危废管理;其余危险废物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盐(不含提纯后的氯化钠)、污泥、炉渣及飞灰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厂内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的储存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 企业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 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多效蒸发废盐、焚烧炉渣及飞灰、实验室废物(含化验废液、化验废试剂瓶等)、污水站污泥、废包装物(原料、成品包装)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废反渗透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有关要求。 企业规范建设了危废暂存间,签订了危废处理合同,并严格执行了危废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尽可行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依托厂区现有事故水池和在建事故水池,接收消防排水及其他事故状态下的排水;在罐区周围设置围堰,生产车间设置导排沟和收集池,并与事故池相连;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切断设施,防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往外部水体。 | 企业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详尽可行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了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依托厂区现有事故水池,接收消防排水及其他事故状态下的排水;在罐区周围设置围堰,生产车间设置导排沟和收集池,并与事故池相连;在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安装切断设施,防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往外部水体。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现有办公、生活区、维修车间、化验室,依托现有供排水系统,依托现有、在建锅炉,依托在建冷冻站,依托现有原料仓库、成品仓库,依托现有1#焚烧炉、在建2#焚烧炉、在建4#焚烧炉、在建1#RTO,****处理站,依托现有危废库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现有办公、生活区、维修车间、化验室,依托现有供排水系统,依托现有3#循环冷却水站,依托现有生物质锅炉,依托现有1#制冷站,依托现有6#配电室、依托现有成品仓库,依托现有4#焚烧炉、现有1#RTO、现有2#RTO、现有4#RTO,依托现有2#污水处理站,依托现有危废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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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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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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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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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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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加强企业环保管理,健全环保机构,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和设备,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设规范的采样口和采样平台。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企业已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设了规范的采样口和采样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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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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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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