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党校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省**市****镇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工、0557-****06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凤鸣园 | ||||
联系人及电话 | 赵工、153****2050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牵头方)、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公司(联合体成员) | ****集团****公司(牵头方)、****集团**安****公司、****设计院****公司(联合体成员) | 中建三局第三****公司(牵头方)、****公司(联合体成员) | ||
地址 | **区36街坊(**区工业路3号一冶科技大楼)、****气象台路99号(存在多址信息)、**区**大道122****花园26号楼 | **省**市汴**路215号、**省**市汴河中路299号(中煤大厦三层、四层)、**市**区西四环北路160号3层二区317 | **市**区关南园路2号、******开发区管委会总部经济大楼102室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设计费(费率) | 0.98%(约****2052.76元) | 0.98%(约****2052.76元) | 0.97%(约****7848.14元) | ||
**工程费(费率) | 95.67%(约****935599.54元) | 93.35%(约****800127.7元) | 96.13%(约****109012.06元) | ||
运营费用报价(费率) | 2.7% | 2.7% | 2.7% | ||
超额收益分成比例(费率) | 12% | 12% | 12% | ||
工期(日历天) | 1460 | 1460 | 1460 |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
****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吕云升 | 梁建 | 文建国 | |
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鄂142********00936 | 皖134********02051 | 鄂142********21948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廉学勇 | 张博强 | 刘盼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 | 200****0527 | 201****5489 | 202****1876 | ||
综合评估得分 | 95.86 | 94.59 | 94.36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9日 | ||||
招标代理费 | 4万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建设局 | ||||
单位地址 | ****中心北二楼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郝主任180****6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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