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省**市**县十字镇政务新区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县郎川大道珠光国际8幢一层 | |
项目名称 | **县十字镇综合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研发中心项目(二次)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3日0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省**市**县灵城镇宏泰世纪城3栋102室 | |
投标报价:****1137.23元 | |
工期:2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00分 | |
项目负责人:杨雪松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0913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筑工程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 **省**市**县蓉城镇中兴华庭22栋117号 | |
投标报价:****1308.89 元 | |
工期:2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00分 | |
项目负责人:徐宇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1278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专业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省**市湾沚区六郎镇咸保村原蜈蚣村部101室 | |
投标报价:****1785.71元 | |
工期:2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00分 | |
项目负责人:周孔雨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134********0242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城市及道路照 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盛世****公司、江****公司、******公司、******公司、******公司、**中创****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中旭丰创****公司、******公司、**海佳****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仁奥****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安 徽****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鸿****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县****公司因未响应交易文件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p48 4.2条款,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9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任先生,联系电话:186****770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工、曹工,联系电话:181****5985、186****9757;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 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 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 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 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 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