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翼博纺织有限公司年产18.5万件服装裁片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302MA2HB2R70L | 建设单位法人:蔡建康 |
蔡白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鹿** |
**省**市鹿**南郊街道炬光园中路8号2幢6楼北侧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公司年产18.5万件服装裁片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9-机织服装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服饰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830-C1830-服饰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鹿** 鹿**南郊街道炬光园中路 8 号 2 幢 6 楼北侧 |
经度:120.65454 纬度: 27.9780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2-26 |
温环鹿建〔2022〕10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0302MA2HB2R70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0304MA7F27QC7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304MA2AWR0E2Q | 竣工时间:2023-01-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3-07-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3-08-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45349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8.5万件服装裁片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5万件服装裁片 |
部分生产设备未达到环评预设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绷网、涂胶、晒版、洗版、晾干 | 实际建设情况:绷网、涂胶、晒版、洗版、晾干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经混凝+好氧生物池处理设施预处理纳入市政管网。 2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引至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车间合理布局、减振、墙体阻隔。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 码》(GB/T39198-2020)中的有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有关规定。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网纱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菲林片、污泥、废活性炭、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洗版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采用“混凝沉淀+气浮”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印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企业间接排放限****中心****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废气:制版废气、植绒产生的胶水废气、车间臭气浓度加强车间通风;印花晾干工艺上设集气管道,废气收集后引至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 3噪声:企业已合理布局,采取了相应的减振措施,根据监测结果,厂界西侧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厂界东侧、南侧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和废网纱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菲林片、污泥、废活性炭和废机油为危险固废,暂存危险废物临时贮存仓库,已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性标志牌,并委托**中环****公司收集转运。 |
阶段性验收,废水处理设施及废气处理设施均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094 | 0.0106 | 0 | 0 | 0.009 | 0.009 | |
0 | 0.005 | 0.005 | 0 | 0 | 0.005 | 0.005 | |
0 | 0.0005 | 0.001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001 | 0.002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5 | 0.006 | 0 | 0 | 0.005 | 0.005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混凝沉淀+气浮 | 《印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 | 洗版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采用“混凝沉淀+气浮”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印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企业间接排放限****中心****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 项目生产废水排放口水质的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纳管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活性炭吸附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制版废气、植绒产生的胶水废气、车间臭气浓度加强车间通风;印花晾干工艺上设集气管道,废气收集后引至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 | 项目印花、晾干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的相关标准。 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生产车间合理布局,设置隔振和减振基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企业通过对生产车间合理布局,设置隔振和减振基座,加强设备维护和距离衰减,运行时将门窗关闭等措施,降低生产设备噪声对车间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 项目厂界东侧、南侧和西侧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中的有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有关规定。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网纱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菲林片、污泥、废活性炭、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一般废包装材料和废网纱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菲林片、污泥、废活性炭和废机油为危险固废,暂存危险废物临时贮存仓库,已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性标志牌,并委托**中环****公司收集转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①建设方必须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将火灾、泄露等的可能性控制在最 低范围内。仓库、车间等作业场所设置消防系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禁止明火和生产火花; 危废暂存间做好防渗处理,及时检查是否有破损情况。 ②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避免事故发生。当废气 处理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应尽快停产进行维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的污染影 响。 ③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建设单位应及时制订应急计划与预案,使各部门在事故发生后能有 步骤、有秩序地采取各项应急措施。 | ①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将火灾、泄露等的可能性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仓库、车间等作业场所设置消防系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禁止明火和生产火花;危废暂存间做好防渗处理,及时检查是否有破损情况。 ②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避免事故发生。当废气处理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尽快停产进行维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的污染影响。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公司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公司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总量控制替代比例1:1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总量控制替代比例1:1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