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务****公司供水工程取水许可的批复 | ||||
**** | 发布日期2024-09-04 | 文号甘水**发〔2024〕386号 | ||
**水利厅 |
**水务****公司:
你单位供水工程取水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省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办法》《**水务****公司供水工程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1),现就该供水工程取水许可批复如下:
一、**水务****公司供水工程是**市主要的供水工程之一,主要供水范围为峪泉镇、文殊镇、**镇、****园区、****园区、****园区等。原取水****水务局越权核发,共18个取水许可证,水量合计1982.25万立方米。原证已到期,同意重新办理取水许可。
二、同意你单位以地下水作为取水水源,综合考虑**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目标和上一取水周期取水情况,年许可水量核减为1863.84万立方米。取水用途为制水供水,其中供生活用水335.37万立方米、供工业用水672.33万立方米、供农业用水847.89万立方米、供防风林灌溉用水8.25万立方米。
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服从我厅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三、同意你单位通过**西盆地东段的**水源地8眼机井、****园区2眼机井和双泉水源地截引工程取水,10眼机井及截引工程坐标见附件2。各水源井管径结构、过滤器的设计符合《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2014),可满足供水需求。
四、根据《报告书》,**水源地8眼井核定年取水量824.25万m3,占设计年开采量2397万m3的34.39%;嘉西2眼井核定年取水量9.59万m3,占年可开采量1343万m3的0.71%;双泉水源地核定年取水量1030万m3,占年截引水量1507.42万m3的68.33%。供水工程取水水量能够得到保障。根据第三方出具的水质监测报告,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满足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业、农业用水水质要求,取水水质可靠。
五、同意《报告书》节水评价相关章节和提出的节水措施。论证水平年,供水范围内单位用水量分别为:农村生活用水80升/人﹒天,玉米550立方米/亩,防风林430立方米/亩,供水管网漏损率9%,均符合《**省行业用水定额》(2023版)。
六、同意《报告书》提出的退水方案。供水区域产生的生产、生活废水均通过城市****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单独外排。
七、你单位要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23)的相关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并确保数据稳定传输至**省取水口监测计量管理系统。要做好地下水水位监测,****监测台帐,确保取水不造成地下水水位下降速率增大、加大超采区超采程度。要严格执行水**用途管制,不得超范围用水,要及时足额缴纳水**费。
八、**市应采取措施,优化水**配置格局,逐步压减超采区地下水开采量。
九、****水务局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开展日常监管,你单位要积极配合,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十、接文后,你单位要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及时向我厅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附件:1.《**水务****公司供水工程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2. **水务****公司供水工程取水口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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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