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9月3日作出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沈阳采油厂压占管线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沈****分局关于2024年9月3日****压占管线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3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6638 ****6638(传真)邮编:110300
联系地址:****中心环保窗口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油田****油厂压占管线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沈环**审字〔2024〕19号 | 2024年9月3日 |
****油田****油厂压占管线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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