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县县城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建设规模 | **雨水管道10.35公里、雨水箱涵0.35公里,改造雨污合流污水管、沟29.2公里(含修复、清理),**及改建部分的雨水管道管径为DN500-DN1350;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破除及修复工程、雨水管道及雨水箱涵建设工程和排水管道改造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4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三)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10日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 ||||||
投标报价 | ****000.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3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赵询霞(证书编号:CS****00498;身份证号:140429********3229)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雷平镇****侧污水管网工程和全茗镇污水支管网接入(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测绘; 2、**县南流江流域米场镇污水管网延伸项目(施工图设计); 3、**县城养利路市政排水设施建设工程一卫健局及农行大院片区排水项目(初步设计); 4、****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初步设计); 5、****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及详细勘察。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鼎****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 ||||||
投标报价 | ****000.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3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邹宗志(证书编号:CS****00997;身份证号:500105********1211)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县**乡等五乡镇供排水设施工程广福乡、**乡、**乡江水处理工程; 2、****开发区****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 3、**县老**供水管道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 ||||||
投标报价 | ****900.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3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季孟臣(证书编号:CS****01405;身份证号:370102********4538)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设计; 2、****开发区**河产业园道路及综合管网设施建设EPC项目(二标段); 3、硕放街道镇区道路(通祥路、南星路、南河路)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jg swj.****.cn/hzggzy/)、www.****.cn****政府采购网)、zfcg.****.cn****政府采购网)。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富川瑶族****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1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