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至仪征线(含扬州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审批 |
发布机构 | ******厅 | 发布日期 | 2024-09-03 |
标 题 | **至**线(含**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段) | ||
文 号 | 苏政地(2024)334号 | 主 题 词 | 土地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长 期 |
**至**线(含**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段) |
苏政地〔2024〕334号 ****政府关于**至**线(含** 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 过江段)(**段)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政府: 你市《****政府呈报国务院审批**至**线(含**延伸线)市域(郊)铁路一期工程(不含过江段)(**段)建设项目用地事项的请示》(扬府发〔2024〕7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位于**市**市朴席镇、**镇、真州镇,**区汊河街道、蒋王街道、新盛街道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50.1760公顷(耕地37.8249公顷)、未利用地1.347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0089公顷、未利用地0.503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你市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以及大**核心监控区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2024年8月23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 ****印发 2024年9月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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