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1002 | 标段名称 | **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标段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9月18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公告信息 | **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标段 已由 ****审批局 以 东行审投【2024】208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使用单位)为 ****建设局 ,项目招标人(实施单位)为****,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青园社区青园路101号1幢、古池社区人民路171号1幢。 2.1.2建设规模:**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标段。****社区青园路101号1****社区人民路171号1幢,包含建筑、安装、土方、道路、排水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444万元。 2.1.4工期要求: 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24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竣工日期2025年1月2 日。 2.1.5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及附件2《**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 (3)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4〕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投标人自2019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40万元以上(含240万元)的小区出新或小区环境整治工程(单独的沿街立面出新、节能保温、加固改造、厂房、村庄出新、道路出新除外)。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②【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说明: (1)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实时查询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3)**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四个标段同时上网招标,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的投标,但同一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依次为:一标段 →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一中标候选人参与下一标段的评审。注:首先按开标顺****一中标候选人,然后再按开标顺序推荐各标段的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已在前一****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被推****一中标候选人,但参与评审(包括商务标的评标基准价计算);****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该投标人同时也不得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一中标候选人(已在其****一中标候选人的除外),依次类推。 3.7未尽之处详见“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5 日至 2024 年9月 1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 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9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5.2解密截止时间:系统默认的60分钟为解密时限,以鸿雁系统倒计时为准。若遇系统问题,可根据情况适当**解密时限。 5.3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网、**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开标说明 (1)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以下简称:鸿雁3.0系统)(登录**市公共**交易网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 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管理部门及电话 ****建设局 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0513-****8818。 11. 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肆万元整。本工程可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县珠江路118号光华大厦 邮 编: 226400 联 系 人: 任工 电 话: 159****123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街道长江路399浦发领秀城61幢1201室 邮 编: 226400 联 系 人: 周春柳 电 话: 151****8355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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