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服务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预算金额:人民币45万元
六、项目背景和单一来源理由:
为了建立健全数据管理机制,提升数据质量,合法合规使用数据,并做好数据安全防护及数据库日志审计,着力提升公共数 据平台的智能化水平,助力城市大脑建设,提升城市治理 “一网统管”水平。
**跨境电商平台、电商企业、物流企业等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通关服务,支持9610、9710、9810等贸易方式,优化操作流程,优化跨境电商出口通关流程的申报系统,实现线上跨境电商申报系统和线下市场融合发展的市场格局。拟委托****提供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服务采买服务。主要理由如下:
2022年1月22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在**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8号)文件,批准包括**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2022年5月29日,****政府正式印发《中国(**)、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浙政函〔2022〕82号),明确建设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的目标任务。
****已于2021年12月在**完成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该平台能够利用区块链、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打造数字监管系统,在“担保出区”“人脸识别”“动态监管”“随机核查”等方面强化监管功能。一方面,实现综保区数字监管,让采购商进出便利,进行体验及消费,同时,货物出入区通过数字清关实现快速无感清关,达到与普通市场相同的消费体验;另一方面,通过全流程数字化支持,实现“货物数字化”、“交易数字化”、“流通数字化”、“监管数字化”,确保在开放式管理下货物看得见、来得快、走得顺、管得好。2023年服务至今,目前该平台运营良好。
按照“全市统筹、节省成本、避免重复建设”建设原则,充分发挥和利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在跨境进出口通关、税务、外汇服务、跨境贸易服务能力和效率方面的经验优势,****拟在**平台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复用原有平台功能,提供**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全市域服务,实现业务在线化,统筹服务门户,完善关、 汇、 税的服务功能,纳统大数据归集,进一步拓宽信息共享、电商信用、智能物流、金融服务、风险防控、统计监测等六大体系,降低企业成本,****商贸易便利化水平。
论证小组一致认为,****财政厅****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款第三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形,同意采购人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购买服务。
七、拟定供应商:****
供应商地址:**省**市**街道**路399****中心2001室
八、其他事项: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异议。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 址:**市双**街858号
联 系 人:柳先生
联系电话:0579-****0070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扫描件.pdf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