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将对高新区**马澄路旁约4.2亩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政府令第19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15〕10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及对象
(一)征收范围
高新区**马澄路旁约4.2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人民政府****办事处辖区内,征收范围:****穗****公司,南至马澄路,西至**穗****公司、规划绿地,北至**穗****公司、规划绿地,具体范围详见附件:《征收范围图》。
(二)征收对象
前述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收回。
二、征收主体、征收部门及实施单位
征收主体为****。
房屋征收部门、土地使用权收回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建设局。
三、相关工作
本公告发布后,将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公众意见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四、限制行为
凡属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林地、房屋及水电设施等应当保持现状,有关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下列活动,否则在征收补偿过程中不予确认,所产生的损失和后果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一)**、扩建、改建、装修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抵押、登记发证;
(四)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五)房屋的转让、租赁和抵押;
(六)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房屋的续建;
(七)其它不当增加补偿费的行为。
五、联系与咨询方式
办公地点:马金铺武振街1号203室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871-****1540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范围图
****
2024年9月5日
征收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