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2025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川科资〔2024〕26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校内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类别
本次项目申报涉及五个指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创新**项目、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科技人才项目、科学普及项目(详细指南)。
二、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5年1月1日****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3.鼓励在川工作的外籍科技人员申报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聘用合同应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4.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牵头单位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学校、****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由高校、院所统一向科技厅报送名单,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涉及此项的老师,请下载(附件1),填写并盖章后交科技处项目科,由于涉及科技厅审批,请尽早提交);
5.指南中规定的申请经费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研发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指南无明确要求的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以上);
6.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5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海聚计划项目按相关要求执行。
7.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8.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9.指南中明确了组织单位(部门)的项目,相关单位(部门)应出具推荐函,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10、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11.项目执行期从2025年1月1日起(指南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12.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守中华人民**国科学技术部令(第21号) 《人类遗传**管理实施细则》并签订《人类遗传**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若涉及,请联系科技处项目科****995);
13.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申报中涉及医学伦理审查的科研项目,申请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并按《****科研项目医学伦理审查申请表》(附件2)进行申请审查后上传伦理审查批件;
14.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15.涉及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签订该项目**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16.申报身份获取:项目申请人登录**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120/ ),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项目申请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提交资料后由科技处审核上报科技厅,科技厅审核通过将会短信通知,请勿重复提交);
17.项目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后,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其中:单位审批页、承诺页需经申报单位盖章和申请人签字后扫描上传,涉及**单位的,还需在审批页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联合申报协议,推荐单位处暂不盖章);
18.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19.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人也不得在**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20.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指**知要求(附件3)。
三、限项要求
本次申报工作,我校限项类型和数量如下:
1.全校范围:**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重点15项(其中重点1项)、杰青项目3项、科普培训项目3项、创新群体项目6项;
2.生态安全****实验室的固定研发人员(已备案****学校推荐名额的限制,可申报(重点+面上)项目5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杰青项目1项,创新群体项目1项。
四、校内评审与推荐流程
依据《****纵向科研项目评审办法》(文件号:绵师院科字〔2024〕4号)规定,以下为本次项目校内评审与推荐的关键流程,望各位申报人严格遵守:
1.初评要求:所有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包含限项类和不限项类)均需按学科分****学院进行初评。各项目申报人须根据各自归口二级院要求按时提交申报材料,以免错过评审。
2.初评组织:****学院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安排初评方式和初评时间。
3.初评内容:全面评估项目与学科建设的契合度,核查申报人资格、申报书意识形态及格式规范性,确保申报书质量。
4.提交材料:****学院于2024年9月29日17时前,向科技处提交以下材料:
(1)本学院参评纸质版申报书1份(与**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内容一致);
(2)初评汇总表1份(模板见附件4,需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注明推荐顺序)。
5.专家评审与复审:
(1)限项类项目:由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申报名单。
(2)非限项类项目:由科技处进行复审。复审期间,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申请书状态,如需修改,请依据退回意见或自行撤回修改后提交。
6.提交时限:请务必按时完成各项申报准备工作,以免错过申报机会。
五、科技厅申报咨询
(一)申报指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1.**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鄢鹍028-****6338,****1925;
2.省院省校科技**项目,刘雪娟028-****7593,王磊****7864;
3.国际科技创新/港澳台科技创新**项目,石梁萍028-****9687;
4.区域创新**项目,陈传波028-****8672;
5.省级科研院所改善科研条件资金和项目以及省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张莉028-****9425;
6.**海聚计划项目,李庆洪028-****6726;
7.科学普及项目,黄文超028-****9053。
(二)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杨欣028-****5358,屈智028-****1416,028-****6087。
(三)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028-****9950,028-****8305,028-****8321,028-****8378。
六、校内申报咨询
科技处项目科:张老师 ****995
科技处办公邮箱:mytckjc@@126.com
附件:
1、****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审批表
2、****科研项目医学伦理审查申请表
3、**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5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4、**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学院)初评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