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1部分内容:“内****委员会”修改为:“****委员会”。电话“0832-****638”修改为:“0832-****725”。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1履约担保部分内容:“履约保证金=暂定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8%......履约保证金=暂定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6.4%。”修改为:“履约保证金=暂定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8%......履约保证金=暂定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6%。”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4其他要求部分内容:删除“2、关于严厉打击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川发改招管[****71210号)在全省严格执行“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任何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一旦查实,在全省范围内的投标活动将受到制约。”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部分内容:
2.2.4(2)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2分) | 1、设计业绩: 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提供1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单个合同总投资金额或**工程费不低于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类项目设计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2、施工业绩: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提供1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单个合同总投资金额或**工程费不低于5000万元的建筑类项目施工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
…… | ……… |
修改为:
2.2.4(2)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2分) | 1、设计业绩: 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提供1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单个合同总投资金额或**工程费不低于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类项目设计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2、施工业绩: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每提供1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单个合同总投资金额或**工程费不低于5000万元的建筑类项目施工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
…… | ……… |
5、原投标截止时间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9月5日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