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单位的公告
为了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面向全县遴选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在**县注册登记且有固定的场地;
2.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相关规定,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或依法具有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报废农业机械拆解经营******社;
3.回收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自愿服从****工作安排,配合开展农机报废补贴工作。
二、报名材料
(一)申请表,盖鲜章(见附件);
(二)企业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副本盖鲜章;
(三)其他资料:具备消防、环评资质等证明材料,盖鲜章。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下午17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中心A座13楼1314办公室(社会化服务股),联系人及电话:王有均,130****9100。
附件:申请表附件:申请表.docx
****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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