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件编号: | **** |
公示类型: | 批前公示 |
业务类型: |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建设单位: | **** |
项目名称: | 研发车间加建 |
项目地点: | **市**区**镇齐力大道南21号 |
单体名称: |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变更内容: | 一、变更内容: 1、****中心修改为研发车间。 2、研发中心的经济技术指标拆分为研发车间及研发车间加建 3、设计单位由原“**市**博维****公司”变更为“******公司 二、总图指标方面:该项目用地面积298449.10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170631.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6921.86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345934.52平方米、建筑密度57.17%、容积率1.16、绿地率13.10%,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三、单体指标: 研发车间加建:地上1层,建筑高度5.40米,基底面积20.52平方米,建筑面积471.98平方米,计容面积440.00平方米。 以上单体数据符合同步入件审核的总平面图要求。 |
公示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2024年09月15日 |
本局收到**** 提出 **市**区**镇齐力大道南21号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的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 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进行批前公示。(详见右图)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致电:0757-****1777 查询。
有关该项目的反馈意见收集电话:****9918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申述,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2024年09月05日
下载公示事项: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公示时间: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5日
审批、公示部门:******局**分局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研发车间加建
项目地点:**市**区**镇齐力大道南21号
单体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变更内容:一、变更内容: 1、****中心修改为研发车间。 2、研发中心的经济技术指标拆分为研发车间及研发车间加建 3、设计单位由原“**市**博维****公司”变更为“******公司 二、总图指标方面:该项目用地面积298449.10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170631.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6921.86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345934.52平方米、建筑密度57.17%、容积率1.16、绿地率13.10%,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三、单体指标: 研发车间加建:地上1层,建筑高度5.40米,基底面积20.52平方米,建筑面积471.98平方米,计容面积440.00平方米。 以上单体数据符合同步入件审核的总平面图要求。
注:
1、右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文件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请邮寄至西南街道环城路50号
******局**分局收。 邮编:528100
电子邮箱:zrjtszgk@ss.****.cn
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写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5、查询网址:http://zsxx.****.cn/SSGS
制作单位:******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