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租赁房环境改造
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省,**县
一、招标条件
本****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租赁房环境改造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省级基础设施配套资金解决,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修建大门、围墙及其附属配套。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项目估算价:150万元。
工程地点:****开发区启动区。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租赁房环境改造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租赁房环境改造提升项目)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5本省企业资质基本信息及拟派项目经理执业基本信息须在“****建设厅网站”中“建筑施工企业”内可查询;外省企业资质基本信息及及拟派项目经理执业基本信息应在“****建设厅网站”中“外省进陕施工企业”内可查询;
3.6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index.html)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投标人2021年8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请于2024年09月06日08时00分至2024年09月10日18时00分(**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时间,下同)请将“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材料盖章扫描件发送至 ****@qq.com邮箱,****公司项目负责人确认后,缴费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市高新二路**证券大厦八楼第二会议室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市高新二路**证券大厦八楼第二会议室
七、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纪工委。
九、异议提出渠道及方式
如有异议,请按以下要求提出:
9.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9.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9.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相关证明材料;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市高新二路******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5014。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频山大道北段1号
联 系 人:刘亚玲
电 话:180****9631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高新二路**证券大厦八楼
联系人: 张锐 雷鹏
电 话: 029 -****7916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