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2024年面向****社区(社会)工作者》(以下统称《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县2024年面向****社区(社会)工作者体检结果公示及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公示
体检结果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2024年9月9日17:00****社区(社会)工作者公开选聘****反映(电话:0854-****795)。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社区(社会)工作者公开选聘****同意后组织复检(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相关事宜
(一)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二)公示期结束后请体检合格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积极配合考察工作,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期间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电话号码有变动的,及时与**县人才引进****联系。各考察组将与被考察人电话联系,考察期间电话无法联系的考生,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三)本次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三、其他事项
**县2024年面向****社区(社会)工作者后续相关****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
****组织部领域党建科 :0854-****795
****社会保障局人事科: 0854-****862
**县2024年面向****社区(社会)工作者体检结果及拟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xlsx
****社区(社会)工作者公开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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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