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美支行安防工程投标邀请书
福****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市****公司、**腾****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美支行安防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市台商投资区;
2.2.工程建设规模:****东美支行安防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93756.03元,发包价为264380.43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东美支行安防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93756.03元,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可承担小型规模“单项工程造价为<200万元”的项目,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可承担数据通信及计算机网络工程小型规模“投资小于600万元的项目”(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即预算审核价293756.0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最新的《银行安全防范要求》等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05日至2024年9月2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6时00分(**时间,下同),到****领取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9月25日9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小写:4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开标室(**市芗**胜利东路21号**大厦1208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9月25日9时30分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发布的媒介
本次投****联社****银行子网站(网址:http://www.****.cn/lhnx)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区石码镇港林路17号,邮编:3631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80,传真:/
联系人:苏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芗**胜利东路21号**大厦1207-1208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163.com
电话:0596-****870,传真:/
联系人:小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