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澜名庭底商2-1交易公告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9-05 公告结束时间: 长期 阅读次数 :27 发布人:****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金澜名庭底商2-1网络竞价公告
受****委托,本单位将对金澜名庭底商2-1进行公开竞价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标的概况:
房屋 | 权证相关信息 | 浙(2022)**市(**)不动产权第****800、****801号 | ||
地址 | **市**区**长**路188号 | |||
建筑面积(m2) | 690平方米 | 房屋用途 | 商铺 | |
出租方 | **** | 出租期限 | 5年 | |
免租期 | 2个月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包含 | |
房屋现状 | 空置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房屋及周边情况 | 东临长**路,北临庐**路;附近有多处公交站点,有微73**环线、721路、716路、768路、711路、708路等多路公交经过,交通较便捷;****超市、学校、医院、银行等,公共配套设施和生活服务配套设施较完善,商业氛围较浓厚。 | |||
交易底价 | 327405元/年(第四年起,年租金每年递增3%) | 加价幅度 | 1000元或1000元的整倍数 |
三、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支付方式:
金澜名庭底商2-1,采用分期支付形式,租期5年,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合同订立后按约**期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物业费等,先付后用;后续租金在该租赁期限开始前按约**期一次性支付,先付后用。若未及时付清,视为自动退租,履约保证金不退回。
(2)履约保证金(押金)金额:3个月租金。
(3)房屋禁止用于下列经营活动:
①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公共利益,影响居民生活秩序等其他经营活动;
②在学校周边开设酒吧、歌舞厅、棋牌室、电子游戏室、网吧等娱乐场所;
③违反浙委办传﹝2014﹞8号文件精神开设会所;
④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易燃性、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⑤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4)自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物业费、公共设施维修费、空调费、水电费、燃气费、通讯费、卫生费、收视费、互联网费、广告宣传费、推广费、营销费用等其他相关部门或单位收取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如发生缴费拖欠事宜损害出租方利益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在竞价中应充分考虑该项费用,不得以此为由拒签合同或拖缴费用。
(5)标的交付,以移交时的房屋现场现状为准。展示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为交付时的依据,承租方不得以交付时房屋现场现状与展示照片不符等原因放弃成交或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等。标的的外观、结构、实际面积、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包含可以搬迁的动产。****公司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申租方应自行考量,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申租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报名成功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和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在租赁期间,如有房屋结构发生改变的,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相关安装或维修(包括但不限于防水、管线、水电表、空调、漏水漏电维修、房屋损耗维修等)(如有)均由承租方自行完成并自行承担费用。租赁期满后,承租方须将房屋恢复租赁前原样,否则履约保证金不退回。
(6)申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房屋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租赁标的现状具体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看样时作详细披露,请意向承租人务必现场看房了解实际情况。无论承租方是否现场看房,均视为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和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及风险。成交后若承租人对此有异议,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降低租金或提出其他要求的,出租人概不接受,均视为承租人违约,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7)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相关证照、许可证、环保、消防等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出租房屋是否适合承租方实际用途,是否满足承租方证照的办理、审批(包括消防、水电气、排污)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与出租方无涉。
(8)公开竞价结束后,竞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及《租赁合同》。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的,****公司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次竞价中竞得人及出租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等),****公司有权进一步追究竞得人的责任,且不得参与本标的的后续竞价活动。
1.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申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中心有权扣除该申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若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申租方,该申租方即被确认为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②申租方被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服务中心的经济损失,****中心有权进一步追究申租方的责任。
2.申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交****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费用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
3.****中心只开具标的成交款的收款收据,不开具发票。
(9)其他约定详见拟签署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四、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忠正房地产****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4年04月01日
评估报告文号:甬忠正咨报字(2024)第006号
五、申租方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申租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竞价结果公示最后一日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租方须需在资格前审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查询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前对成交人进行查询,如成交人不符合要求的,则交易终止,成交人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前审的方式。申租方在国资平台报名登记完成后公告截止时间前,携带资格审查资料至****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市**区岷山路1388****中心A座6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申租方不得参与网络竞价活动。
资格审查资料:
(1)若为企业:资格审查申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办理时须提供)。
(2)若为自然人:申租方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办理时须提供)。
七、公告期限
本次交易公告时间: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9日下午16:00(**时间)。
八、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申租方应在公告期限内通过******公司国资平台(http://121.****.136/BLPRESystem/index.jsp)进行报名登记,按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可参与公开竞价。
公开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0日上午09:30(**时间)。
产权交易信息公告期满后,产生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申租方的,按照公告约定的交易方式组织实施公开竞价;只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申租方的,按公告交易底价与申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原设定的其他交易条件不得进行调整。
九、交易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2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下午16:00(**时间)。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510********883639
开 户 行:****公司**支行
申租方应在交****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指定账户交纳足额的交易保证金。
(2)交易保证金退还遵循如下原则:
1、申租方未被确定为预竞得人,在公开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
2、公告期满前,申租方交纳保证金后退出产权交易程序,在公开竞价或竞价失败后7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
3、在作出中止(中止期限超过14天的)或终止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不涉及产权交易中止或终止事项的申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
(3)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申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相关方损失的;
2、申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申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4、申租方在公开竞价过程中违反约定公开竞价规则,扰乱公开竞价秩序的;
5、标的展示期间,不遵守规定的,扰乱展示活动,破坏标的的;
6、申租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7、申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2024年09月18日下午14:00-16:30(**时间),**区**长**路188号。请提前一****公司进行登记。
十一、交易服务费
成交人于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按首年租金的1.275%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超过5万元的,按5万元计。
十二、联系电话:0574-****0360
****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十三、业务联系人:林老师
十四、异议、投诉受理单位:******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0574-****4362
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竞价规****公司咨询或登录**市公共**交易网(**区分网)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