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询价函
询价函 | |
各潜在供应商: 我公司对钻石闪光油墨进行询价,敬请按照下列内容及格式进行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16:30时之前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报价函****门市**区新景路99号2号办公楼5楼****物资供应部,联系人:卢女士,电话:0592-****965,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函将被拒绝。感谢贵方的参与! 顺祝商祺! **** 2024年9月5日 | |
报价 条件及要求 | 1.需具备供应以下货物的能力,方可报价; 2.交货地点为我方指定地点; 3.交货前风险由供货商承担; 4.无预付款; 5.本询价函并非采购邀约; 6.付款方式及时间:供方根据双方确认的采购订货单按时交货,我方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我方在双方对账无误且收到供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的次月起3个月内支付货款; 7.拟购数量为年预计采购数量,采购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8.报价有效期:供应商报价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 9.报价函(报价不含税单价保留两位小数); 10.交货地点:**市**区新景路99号; 11.须满足我方油墨技术标准要求,详见附件二。 |
附件1:
报价函
****:
根据贵司的询价内容及要求,我公司对下列油墨进行报价,具体如下: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 | 计量单位 | 拟购数量 | 到库不含税单价 (元/公斤) | 到库不含税总计 (元) | |
1 | 浅咖 | / | 公斤 | 40 | |||
2 | 深咖 | / | 公斤 | 40 | |||
3 | 专黄(主版面底黄) | / | 公斤 | 100 | |||
4 | 透明专黄(侧边 | / | 公斤 | 40 | |||
5 | 专橙1(主版面) | / | 公斤 | 400 | |||
6 | 专橙2(警语区) | / | 公斤 | 400 | |||
7 | 专红(主版面) | / | 公斤 | 40 | |||
8 | 逆向底油 | / | 公斤 | 80 | |||
9 | 可烫金光油 | / | 公斤 | 1040 | |||
合计(不含税价): | |||||||
发票种类及税率 | %; | ||||||
报价方信息 |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报价日期: | ||||||
附件2:胶印、丝印油墨技术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溶剂性油墨丙二醇甲醚占油墨的总重量比需不超过1%,丙二醇乙醚占油墨的总重量比需不超过2%。
5.1.2 油墨所含物质成分应符合YQ15.4《烟用材料许可使用物质名单》第4部分:框架纸、卷烟包装纸(条与盒)和封签纸的规定。
5.1.3 油墨不应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不应使用可能会释放出非许可物质的偶氮染料。
5.1.4 油墨应符合HJ 2503,HJ/T 370,HJ/T 371等有关《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中的相关规定。
5.1.5 油墨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相关的强制性条款规定,****公司企业标准中与卷烟条与盒包装纸生产使用材料相关的强制性条款规定。
5.2 卫生指标▲
5.2.1 各类油墨的卫生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油墨卫生指标
项目 | 单位 | 溶剂性油墨 | 普通胶印油墨 | UV油墨(含LED UV油墨、冷烫胶水) | 水性油墨 | |||
主墨 | 其他墨 | |||||||
溶 剂 残 留 | 溶剂残留总量a | mg/m2 | - | - | ≤25 | - | ||
溶剂杂质b | 总量 | mg/m2 | ≤10.5 | ≤15 | ≤4.0 | ≤1.5 | ≤7.0 | |
苯系物c | mg/m2 | ≤0.8 | ≤1.2 | ≤0.5 | ≤0.2 | ≤1.1 | ||
苯 | mg/m2 | ≤0.007 | ≤0.012 | ≤0.007 | ≤0.007 | ≤0.007 | ||
光 引 发 剂 | 二苯甲酮类总量d | mg/m2 | - | - | ≤20.0 | - | ||
异丙基硫杂蒽酮总量e | mg/m2 | - | - | ≤25.0 | - | |||
对-N,N-二甲氨基苯甲酸乙酯 | mg/m2 | - | - | ≤10.0 | - | |||
2-甲基-1-(4-甲硫基)苯基-2-吗啉基-1-丙酮 | mg/m2 | - | - | ≤10.0 | - | |||
4,4`-双(二乙基氨基)二苯酮 | mg/m2 | - | - | ≤10.0 | - | |||
4,4`-双(二甲基氨基)二苯酮 | mg/m2 | - | - | ≤10.0 | - | |||
甲 醛 | mg/kg | ≤35 | ≤52 | ≤20 | ≤15 | ≤20 | ||
a溶剂残留总量是指除乙醇以外许可使用溶剂残留量与溶剂杂质残留量之和。 许可使用溶剂为YQ15.4规定的乙醇、正丙醇、异丙醇、乙酸乙酯、乙酸正丙酯、乙酸异丙酯、丙二醇甲醚、丙二醇乙醚、丁二酸二甲酯、戊二酸二甲酯、己二酸二甲酯和 2-丁酮。 b溶剂杂质为YQ15.4未许可的挥发性物质。 c苯系物为甲苯、乙苯、二甲苯。 d二苯甲酮类指二苯甲酮、2-甲基二苯甲酮、3-甲基二苯甲酮、4-甲基二苯甲酮。 e 异丙基硫杂蒽酮指2-异丙基硫杂蒽酮、4-异丙基硫杂蒽酮。 |
5.2.2 检测方法
5.2.2.1 溶剂残留前处理方法见表2,检测方法参照YC/T 207的硬盒包装纸规定进行检验。
5.2.2.2 甲醛前处理方法见表2,检测方法参照YQ/T 35的硬盒包装纸规定进行检验。
5.2.2.3 光引发剂前处理方法见表2,检测方法参照YQ/T 31的硬盒包装纸规定进行检验。
检测项目 | 前处理方法 | |
溶 剂 残 留 | 溶剂性油墨 | 在顶空瓶内先加入1000μL三醋酸甘油酯,再称量原墨100mg±20mg(10 mg±5mg)于该顶空瓶中,稍微摇动使油墨和三醋酸甘油酯混合均匀;加入一张白卡纸(规格220mm×55mm),扎盖密封后将瓶子稍微倾斜旋转,使油墨与基质的混合液充分润湿纸张,同时应注意勿让油墨污染到瓶口。 |
水性油墨 | ||
普通胶印油墨 | ||
UV油墨 | 取一定量的油墨均匀涂布在白卡纸或铜版纸上(油墨涂布量须满足以下条件:220mm×55mm纸张裁切面积上的墨重大致为100mg),然后立即经UV灯固化处理,光固后裁制成220mm×55mm样品。(机台UV光固的条件大致为:3盏固化紫外灯,照射约3秒钟,运行期间灯箱内的温度约100℃) | |
光 引 发 剂 | UV油墨 | 取一定量的油墨均匀涂布在铜版纸上(油墨涂布量须满足以下条件:100mm×50mm纸张裁切面积上的墨重不低于100mg),然后立即经UV灯固化处理,光固后裁制成100mm×50mm样品。(机台UV光固的条件大致为:3盏固化紫外灯,照射约3秒钟,运行期间灯箱内的温度约100℃) |
甲 醛 | 溶剂性油墨 | 称取约0.5g油墨(精确至0.1mg)置于100mL具塞三角瓶中,准确加入50 mL水,80℃恒温水浴120min,待冷却后,准确移取1.0mL溶液于10mL容量瓶中,加入4mL衍生化试剂后用乙腈定容,放置15min 进行衍生化。然后用0.45μm有机滤膜过滤,取滤液于高效液相色谱分析。 |
水性油墨 | ||
普通胶印油墨 | ||
UV油墨 | 称取约0.5g油墨(精确至0.1mg)涂布于铜版纸(220mm×55mm)并光固处理(计算时需扣除底纸的甲醛含量),将样品剪成0.25cm2的碎片,样品置于100mL具塞三角瓶中,准确加入50mL水,80℃恒温水浴120min,待冷却后,准确移取1.0mL溶液于10mL容量瓶中,加入4mL衍生化试剂后用乙腈定容,放置15min 进行衍生化。然后用0.45μm有机滤膜过滤,取滤液于高效液相色谱分析。 |
5.2.3 取样及标签
5.2.3.1 取样前应混匀,以避免放置时间长所导致的分层、沉淀等情况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样品取样量为10 ml~20ml,抽取的样品立即装入洁净的密封瓶中密封保存,避免样品污染。每种测试油墨,取两份样品,其中一份测定用,另外一份作为备用样品。
5.2.3.2 试样封签上应至少标明以下信息:
——样品名称、所属油墨类别;
——生产厂家;
——批次号;
——申请单号或抽样日期;
——抽样人。
5.3 常规指标
各类油墨的常规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油墨常规指标
项目 | 标准 | 检验方法 |
▲色相 | 色相稳定,与标准样一致 | 刮样或上印刷机印制后比对 |
▲气味 | 干燥后无异常气味 | 刮样或上印刷机印制后进行感官检测 |
▲耐晒1 | 日晒48小时后无明显变色 | 印样置于阳光下或使用耐晒仪器模拟,晒后目测比对 |
▲粘度2 | 与各油墨要求指标一致 | 粘度杯或粘度计 |
▲重量 | 与标识重量一致 | 电子秤 |
▲外观 | 墨桶封口严密,内无杂质, | 目测 |
细度 | 凹印油墨≤20,胶印油墨≤5 | 刮板细度计 |
固含量3 | 与各油墨要求指标一致 | 取油墨样品置于烘箱,恒温烘干至恒重。固含量=样品烘干后重量/样品初始重量 |
1 耐晒指标:若使用日晒方法测试,油墨在试验试用期间应将印样置于阳光下48小时进行检测,日常监测可酌情减少日晒时间至24小时。 2 粘度指标:适用于表观粘度范围在0.05Pa﹒S~0.25Pa﹒S(或涂4号杯粘度测定范围在25S~130S)的凹印及柔印油墨。油墨未经试验试用之前,可通过与现用油墨比对方式进行判定。在油墨经试验试用合格,且批量生产后耗量在现有生产定额指标控制范围内之后,****公司制订指标。使用粘度杯进行检测,应明确粘度杯型号并使用专用粘度杯。 3 固含量指标:适用于凹印及柔印油墨。油墨未经试验试用之前,可通过与现用油墨比对方式进行判定。在油墨经试验试用合格,且批量生产后耗量在现有生产定额指标控制范围内之后,****公司制订指标,并明确烘干温度及烘干时间。 *各种金属粉、条、浆及珠光粉、条、浆只需检测色相、气味、重量、外观。 |
5.4 通用指标▲
各类油墨的通用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油墨通用指标
项目 | 要求 |
标识 | 油墨桶外需贴有生产厂家原厂合格证,内容需包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批号(含生产日期)、净重、保质期、生产厂家名称及地址、安全标识、检验合格信息。 |
检验报告 | 需按批次提供卫生指标检测报告以及常规指标检验报告(报告中需附有内控标准、方法简述及检测数值、检测结论); 除各种金属粉、条、浆与珠光粉、条、浆外,凹印油墨常规指标检验报告内容应含有:外观、色相、气味、粘度、附着力、柔韧性、耐晒、细度、固含量等相关检测项目; 除各种金属粉、条、浆与珠光粉、条、浆外,胶印油墨常规指标检验报告内容应含有:外观、色相、气味、粘度、附着力、柔韧性、耐晒、细度、流动性、粘性、抗粘连性; 色墨应按批次提供刮样,与常规指标检验报告一起附送; UV油墨检测项目还需包含:固化速度; 一年至少提供一次有资质的第三方卫生指标检测报告。 |
MSDS说明书 | 生产厂家应提供符合GB16483要求的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
5.5 适性指标
各类油墨的适性指标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油墨适性指标
项目 | 要求 |
表面效果 | 无因油墨原因而导致的半成品及成品表面效果不符合要求现象 |
附着牢度 | 无因油墨原因而导致的半成品及成品附着不良现象 |
耐磨性 | 无因油墨原因而导致的半成品及成品耐磨不符合要求现象 |
柔韧性 | 无因油墨原因而导致的半成品及成品折后出现裂痕等柔韧性不符合要求现象 |
摩擦系数 | 无因油墨原因而导致的半成品及成品摩擦系数不符合要求现象 |
耐温性 | 无因油墨原因而导致的半成品及成品覆膜瞬间接触加热板后出现产品水雾、墨膜表面被破坏或变色现象 |
无因油墨原因而导致的在生产及包装过程烘烤后出现成品或包装成品粘连、脱落现象 | |
抗粘连性 | 无因油墨原因而导致的半产品及成品堆叠一段时间后粘连现象 |
固化速度 | 无因油墨原因而导致的半成品及成品固化不完全现象 |
油墨耗量 | 无因油墨原因而导致的油墨耗量超过定额指标控制范围现象 |
印刷加工适性 | 无因油墨原因而导致的在印刷及后道加工过程出现的各种影响产品质量的现象 |
过包装机适性 | 无因油墨原因而导致的各种影响包装机包装效率及包装质量的现象 |
贮存适性 | 无因油墨原因而导致的半成品、成品及包装后的成品出现变色、变质等各种质量问题的现象 |
5.6判定规则
5.6.1 必检项中任何一项不符合,则判不合格。
5.6.2 使用过程中,因质量缺陷无法满足本企业的生产、质量要求时,仍判为不合格。
5.7 包装、运输及贮存要求
5.7.1 应按材料类型、名称、型号包装,不应混装、错装、少装。
5.7.2 桶、箱包装应具有防尘、防潮、防污染功能,包装完整,封口牢固。
5.7.3 运输过程要求防晒、防雨、防潮、防污染,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不得与潮湿或有异味的物品同运、混运;装卸时要轻装轻放,严禁野蛮装卸。
5.7.4 材料贮存库房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分区分类堆放。应隔离热源,有防高温、火种、静电、雷电的设施,与性质相互抵触的物质分开存放。
5.8 保质期(以生产日期计算)
5.8.1 普通胶印油墨:36个月。
5.8.2 UV胶印油墨,普通凹印油墨,金属粉、条、浆,珠光粉、条、浆:12个月。
5.8.3 UV胶印光油、UV凹印油墨、丝印油墨:6个月。
5.8.4 胶印UV金、银墨:2个月。
5.8.5 生产厂家对所供应的材料保质期有特殊要求的应进行书面通知。
6 技术要求控制
6.1****中心、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抽取部分内容进行验证,验证方式可包括:生产厂家提供相关证明,生产厂家现场审查,抽取部分项目进行内部检测、委外检测。
6.2生产车间由****负责对卫生指标检验与判定,****公司取样并负责对卫生指检验与判定。
6.3适性指标:由****、****公司进行过程监控。
(本页内容到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