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东渝自来水有限公司2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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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公司2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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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69万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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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6 |
网络竞价 |
1. 据资产评估报告记载:根据标的企业提供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记载,标的企业于2023年2月22日质押应收账款51,552,000.00****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0.00元、转让方5,000,000.00、****集团****公司26,552,000.00元)给新******公司,到期日为2025年2月21日。根据****公司确认,****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标的企业80%股权4150.80万元质押给新******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2024年3月31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企业80%股权4150.80万元存在冻结情形。,2.据资产评估报告记载:其他应收****集团财务公司账面原值16,116,281.34元,已计提坏账16,116,281.34元,账面价值为0。专项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24〕****008976号)披露“****公司目前处于破产清算过程中,尚未清算完毕,根据破产清算第一次财产分配,东渝公司已分得其申报债权26,860,468.90元中的10,744,187.56元,尚余债权16,116,281.34元未收回。东渝公司对于该款项的核销无手续,不应结转损失,故从营业外支出调回16,116,281.34元:****公司剩余财产少,后续收回款项的可能性很小,同时该款项在2018年及以前形成,除开每年计提的利息,其账龄在5年以上,因此全额计提坏账准备”。,3. 截至2024年3月31日,标的企业持有对转让方债权740万元。受让方按公告及合同约定全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后,转让方将于10日内无息偿还上述债权。。,4. 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年度审计报告;(3)专项审计报告;(4)2024年6月财务报表;(5)法律意见书。 |
无 |
1. 意向受让方待**联交所出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595万元汇至**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2.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5.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6.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om/News2017?id=204。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已充分了解项目现状,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并承担本次交易及项目后续投资建设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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