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招租标的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竞租人实地踏勘为准)
一 、果园路一号
二、**市团结路82号
三、**市青龙**路青龙花苑小区车库、仓库
四、东新路54号
五、**南路471号商铺
六、**市**北路37号商铺
七、**市**北路29号商铺
八、**南路875号3幢商铺
九、**市**南路875号15幢
十、**西路161号商铺、工信委151号库房、州茶桑站151号商铺
十一、州宾馆住房、商铺
十二、**市**北路40号住房
十三、****商铺
二、招租时间地点
三、竞租人条件及报名方式
四、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一)招租标的租赁期限2至5年,房屋租金一年一交,第一年租金为公开招租竞得价,第2年起每年房屋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以此类推直到租期届满。承租人在招租结束后5日内向出租方交清第一年房屋租金及第一年房屋租金的2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由出租方将招租标的移交给承租人使用,第二年租期开始,后续每年租金应于当年租期开始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付清。
(二)招租标的按现状竞租,竞租人应现场踏勘招租标的现状,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招租标的现状。禁止利用标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禁止经营化学危险品、高噪声、高污染、易燃易爆物品等行业,本招租公告第一部分有备注的,以其为准;另外具体不同标的禁止经营的项目,请竞租人向出租方咨询后报名,以出租方对具体标的的要求为准,不得在竞租成功后以经营项目限制为由不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承租人于招租会结束后5日内交清第一年房屋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开户名:**国**市****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广厦支行;开户账号:530********800000663 ),租赁合同期满后,经出租方验收无任何问题,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由出租方一次性退还。请各位承租人严格按照约定交清招租佣金、房屋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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