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受****的委托,采用公开招****门市**区木朗村平**村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市**区木朗村平**村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2024-07-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250000.00元(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所有的采购、安装、调试、3年有偿维保费等一切费用);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2.供应商按采购人的要求摄像机、录像机、解码器、交换机、显示单元(含配件)必须采用以下三个品牌之一:海康威视,大华,宇视。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安防设备销售及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的许可项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龙福路46号2幢之三602室)
报名条件:1)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9月16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市******委员会南元里73号)
6.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政府三****村委会公告栏公示;
7.本项目联系方式:
A.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委员会南元里73号
联系人:彭卓斌
联系方式:131****2127
B.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龙福路46号2幢之三602室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137****2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