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08-12 08:46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11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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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水务局 宅前塘闸站移位扩建工程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苏环建[2024]81第0198号 | 2024年8月5日 |
2 | ****关于**中车****公司 **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苏环建[2024]81第0199号 | 2024年8月5日 |
3 | ****关于******公司 **塑料零部件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苏环建[2024]81第0200号 | 2024年8月8日 |
4 | ****关于**市同昕****公司 **锦纶丝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苏环建[2024]81第0201号 | 2024年8月6日 |
5 | ****关于奥鼎精密****公司 计算机散热器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苏环建[2024]81第0202号 | 2024年8月9日 |
6 | ****关于******公司 **新能源储能、逆变器组件及医疗 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苏环建[2024]81第0203号 | 2024年8月9日 |
******公司203奥鼎精密****公司202**市同昕****公司201******公司200**中车****公司199****水务局198